加州环境卫生评定办公室(OEHHA)协同加州环境保护局日前正式将一项化学物质纳入到加州65提案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清单,该物质名称为甲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钾。自2010年12月31日起此物质正式纳入到加州65的化学物质清单。
甲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钾(CAS No. 137-41-7)属于加州65所列物质的致癌物中的一种。该物质被纳入加州65提案是由于美国权威机构-美国环保署(EPA)确认该物质属致癌物。
公众可直接加州环境卫生评定办公室在其官网上所发布的关于甲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钾的一系列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