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纽约州提出了一项建议,旨在扩大禁止在儿童护理产品中使用 双酚 A的现行立法。如果该项提议获签署成为法律,新措施将于2019年12月31日起生效。
2010年8月,我们已通知您,美国纽约州已禁止在幼儿护理产品中使用双酚A(BPA)。法律规定的儿童护理产品的范围是三岁及以下儿童使用的安抚奶嘴和用于饮用液体的空瓶饮料容器,其中包括婴儿奶瓶、婴儿水杯、杯盖、安抚奶嘴、吸管杯,吸管和空瓶饮料容器。该项立法于2010年12月生效。
2018年3月,纽约州议会推出了A9997(S7944指南),禁止在儿童护理产品中使用六种BPA类似物。这项提案被称为“儿童和幼儿**酚法案”,将扩大儿童护理产品的现行BPA禁令。该项法案现已进行第三次审议。如果*终签署成为法律,A9997将改良该州的《环境保护法》,并于2019年12月31日开始生效。
下表总结了该项提案的要点
新法案将于2019年12月31日起生效
被禁止的物质有双酚AF(BPAF)、双酚AP (BPAP)、双酚 B (BPB)、双酚 F (BPF)、双酚S (BPS)、双酚 Z (BPZ)
此法案适用于3岁及以下儿童使用的护理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