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74有关安全零部件
涉及到安全零部件的问题有很多。一些问题关注安全零部件的定义,另一些问题关注普通零部件。下面给予一个简要的概括。
A74结论
1. 表面处理装置的喷淋系统并不是安全零部件。拆掉该系统会阻止机械工。
2. 以下是安全零部件的定义。
a. 紧急刹车装置
b. 指令附件Ⅰ的1.4部分所指的防护装置
c. 指令附件Ⅰ的1.4.3提到的保护装置
d. 指令附件Ⅰ的3.2.2提到的安全带
e. 指令附件Ⅰ的4.2.1.4提到的载荷控制装置
f. 指令附件Ⅰ的5.5提到的事故刹车装置
g. 指令附件Ⅰ的6.4.1提到的跌落保护装置
3. 在一些例子中判定安全零部件并不清晰,如一些零部件并没有设计具有特定或专有的安全功能门或盖子的插销限制器 机械CE认证
4. 如果双手控制确保安全功能的逻辑装置(指令附件Ⅳ)单独投放市场就属于安全零部件,但它可以不接受型式试验。
5. 机械CE认证指令附件Ⅳ的B.1括号中所列的电子敏感装置也属于安全零部件。
6. 吊绳不属于安全零部件,因为机械没有吊绳就不具有其应有的功能。然而,不能忘记吊绳一定要遵守指令4.1.2.4和4.3.1的要求。
7. 当在机械原始制造商的指导下直接给使用者提供附件Ⅳ中所列的安全零部件以代替原始机械的相同零部件时该安全零部件不需要再进行机械CE认证指令要求的试验程序。另一方面,如果机械在交货时没有安全零部件或者是不同的安全零部件且该零部件单独提供的话,就要遵守指令93/44/EEC。如果是附件IV包括的零部件,就必须满足指令也必须符合协调标准或者接受EC型式试验并且附有EC合格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