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CE认证机构
1. 制造商的名称和地址
2. 材料标识(国际分类),尺寸互换性需要的信息
3. 额定起重量的标志
4. CE标志。
在附件包括例如电缆或绳索部件的情况下,如因实际原因不能用标识,则必须将上述项目显示在一个标牌上,或采取其他措施,并把标牌牢固地固定在附件上。标志的内容必须淸晰,并位于不易因加工、磨损等而被除去或不致削弱附件强度的地方。
机械CE认证机构除了本附件1.7.3中规定的*低要求外,每台机械必须带有清晰、耐久的有关公称载荷的信息
1. 在机械只有一个允许值的情况下,以无代码的形式并突出地显示在设备上
2. 如果公称载荷取决于机械的组合型式,则每个操作位置必须带有一个载荷指示牌,优先以示意图的形式或采用表格注明每种组合的公称载荷值。
装有允许人进入并有坠落风险的承载装置的机械,必须带有清晰和耐久的禁止载入的警示标志。该警示在每个可能进入的地方都必须能看到。
机械CE认证机构每个起重附件或商业上单独批量出售的起重附件必须附带至少包含如下内容的说明书
1. 正常使用条件
2. 使用、装配和维护说明
3. 使用上的限制(特别是对于不能满足4.1.2.6e项要求的起重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