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提议修订第68项,是为了防止全氟辛酸(PFOA)的潜在替代品C9-C14 PFCAs(链段中含有9至14个碳原子的全氟羧酸)、其盐及其相关物质被制造和投放市场。
欧盟委员会计划以下列方式限制C9-C14 PFCAs、其盐及其相关物质:
1.不得制造这些物质,或将其投放市场。
2.不在将这些物质用于,或以下方式投放市场:
作为其他物质的成分;在混合物中;在物品中,除非C9-C14 PFCAs及其盐的浓度之和小于25 ppb,以及C9-C14 PFCA相关物质的浓度之和小于260 ppb。
欧盟委员会提议对下列产品适用较迟的限制期限:
防油或防水的纺织品,用于保护工人免受危险液体对健康和安全产生影响(从2023年7月4日起);
聚四氟乙烯(PTFE)和聚偏二氟乙烯(PVDF)的制造,用于生产(i) 高性能、耐腐蚀气体过滤膜、水过滤膜和医用纺织过滤膜;
(ii) 工业余热热交换器;(iii) 能够防止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和PM2.5颗粒物泄漏的工业密封胶(从2023年7月4日起);
半导体、集成在半成品和成品电子设备中的半导体(从2023年12月31日起)。
此外,欧盟委员会也提议对C9-C14 PFCAs、其盐及其相关物质在下列产品中的使用进行有时间限制的豁免:
半导体制造中的光刻或蚀刻工艺(豁免至2025年7月4日);应用于胶片的摄影涂层(豁免至2025年7月4日);侵入性和可植入医疗器械(豁免至2025年7月4日)系统中已安装的用于抑制液体燃料蒸气和液体燃料火灾(B类火灾)的灭火泡沫,包括安装在移动和固定设备的系统,但须视特定条件(豁免至2025年7月4日);
注释:
“C9-C14 PFCAs”是指分子式为CnF2n+1-C(=O)OH的直链和支链全氟羧酸,其中n = 8, 9, 10, 11, 12或13。
“C9-C14 PFCA相关物质”是根据其分子结构,被认为可能会降解或转化为C9-C14 PFCAs的物质,它们具有以下任一结构:
具有分子式为CnF2n+1-的全氟基团,并直接连接在另一个碳原子上(其中n = 8, 9, 10, 11, 12或13,包括其任何组合;或具有分子式为CnF2n+1-的全氟基团,且不直接连接在另一个碳原子,其中n = 9, 10, 11, 12, 13或14,作为其结构元素之一,包括其任何组合。
不包括以下物质:
CnF2n+1-X,其中X = F, Cl或Br, 且n = 9, 10, 11, 12, 13或14,包括其任何组合;
CnF2n+1-C(=O)OX',其中n > 13,以及X' = 任何基团,包括盐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