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洗发水FDA认证
凡在美国销售的化妆品,无论是本地制造还是外国进口,都必须遵守《联邦食品、药物和化妆品法案》、《公平包装和标签法》以及这些法律的管理委员会所颁布的条例。
《联邦食品、药物和化妆品法案》把化妆品定义为专门用于人体以达到清洁、美化、增强吸引力或者改变人体外表之目的而不影响人体结构或功能的物品。
属于此定义的产品有护肤霜、洗液、香水、唇膏、指甲油、眼霜和面霜、香波、永久卷发剂、染发剂、牙膏、除臭剂和用作化妆品产品一部分的任何成分,肥皂主要由脂肪酸的碱盐组成,而且标签上只需对人体的清洗力做声明,所以法案认为肥皂不是化妆品。
化妆品在FDA注册中,除非该化妆品包含药物成分或商标上注明此化妆品中含有药剂外需要检验,或导致使用者发生严重的危害,通常不检查化妆品公司,管理化妆品的法律:美国FDA管理化妆品的法律依据主要是《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FDCA)、《良好包装和标签法》(FPLA)和其它适用法规。
三、FDA如何检查化妆品?
对于化妆品FDA不检查产品,你们只需提交FDA一份成份清单,FDA对成分进行监督,若发现有任何不符合要求的成分会通知你寻找替代物质,通过注册FDA;PCC(Pavereign Commerce Consulting Co., Ltd.)保证客户的产品不会在海关处被扣押。
FDA不检查化妆品公司或产品,他们只注册生产商和产品然后对他们的产品的成分备案,并要求我们向他们提交一份产品和成分清单;之后他们将会分析并裁定我们的产品是否含有害成分。FDA将监测成分的备案一旦在将来发现任何问题会同通知注册公司。
四、
1.标签要求:US FDA 21 CFR 701&740
美国食品及药物管理局的美国联邦法例第21章701及740条
2.化学成分或化妆品成分条例:US FDA 21 CFR73,74,84
美国食品及药物管理局的美国联邦法例第21章73、74及82条
五、化妆品
1.申请表
2.产品标签说明;
3.安全性检测与试验报告,以及有效性(功能性)的试验报告;
4.产品配方及设备工艺简介;
5.毒性皮肤刺激性试验报告;
6.提供与申报文件资料相符的适量样品。
7.产品名称及其成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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