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6675的本部分规定了在所有玩具上禁止使用的易燃材料的类别及某些可能接触小型火源的玩具的易燃性能要求。
本部分第5章所述的测试方法适用于在特定的测试条件下测试玩具或材料的易燃性能,其测试结果不能被用以确定这些玩具或材料在接近其他火源时完全没有潜在的火灾危险。
本部分包括与所有玩具易燃性能有关的一般要求及对下列被认为易着火的玩具的具体要求和测试方法:
头戴玩具:用毛发,绒毛或类似材料制成的胡须,触须,假发等;模压和织物面具;头巾,头戴饰品;头戴玩具上的飘拂物,但不包括通常在礼品盒中提供的纸质花饰帽;
玩具化妆服饰和供儿童演出时所穿着的玩具;
供儿童进入的玩具;
含毛绒或纺织面料的软体填充玩具(动物和娃娃等)。
注: 只做物理和阻燃请提供3套样品。做物理+阻燃+化学测试请提供3套样品或者每种固体材料至少10克可或者每种液体至少200毫升。当收到的样品不足时,可能会要求补送样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