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4月日本经济产业省(METI, Ministry of Economy, Trade and Industry)制定了“电气产品安全法“( Electrical Appliances and Materials Safety Act,简称”电安法“)取代了“电气用品取缔法”,修改法令的基本宗旨是放宽监管,将国家的权限委托给了民间第三方机构。<电安法>的目的是对电气用品的制造、销售、生产或进口等进行监管,同时促进民间业者自主开展确保电气用品的安全性的活动,以防止因电气用品而产生危险和形成阻碍,保护消费者和公众免受因电气产品在日本造成的不合理的风险和干扰。
在《电气用品安全法》第2条中,将电气用品定义为第1号至第3号规定的3种物品。
1,由政令规定的通用电气设备(指《电气事业法》[昭和 39 年法律第 170 号]第 38 条第 1 项所规定之通用电气设备)的部件,或者与之连接起来使用的机械、 器具或者材料。
几乎所有的电器和材料都属于**类。简单地说,电安法规定的一般使用的电力设备是指家庭、办公室(不需要任命有执照的首席电力工程师)或农业工作场所中连接到100V或200V AC商用电源的电力设备。由于目前直流通用电气设备并无实际应用,所以未对直流设备进行指定。使用连接器与AC适配器连接的CD收录机中,AC适配器(包括AC适配器附属的连接器)属于电气用品,但是CD收录机主机不属于电气用品。
2,由政令规定的携带发电机
具体指定的是额定电压不低于30V,不高于300V的携带发电机。
3,由政令规定的蓄电池
具体指定的是每个单体电池的体积能量密度达到一定值以上,且非特定用途的锂离子蓄电池。每1个单电池的单位体积能量密度在400WH/L以上,且不包含用于汽车、电动自行车、医疗器械器具以及产业用机械器具的产品。
PSE认证分类
在根据日本《电气产品安全法》PSE认证分为两类:
PSE菱形认证:“特定电气用品”指定了116个品种,系从结构或使用方法等方面发生危险或形成阻碍可能性较大的电气用品。比如充电器、适配器等。
PSE认证程序
PSE认证标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