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抽查了28家在蓉开展检测活动的检测机构的工作,其中7家检测机构责令限期整改,全市通报,实施约谈告诫,列入重点监管企业名单,按照《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人员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对检测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实施信用扣分,有关情况移交执法部门处罚。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和“四不两直”方式,共抽查了28家在蓉开展检测活动的检测机构的工作开展情况和市场行为。从检查情况看,部分检测机构在内部质量管理和检测工作规范性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从检查情况看,有超资质范围开展检测;不按照规定方法、程序开展检测;样品无**性标识、收样台账记录的样品与现场样品不符;检测仪器设备校准、检定不满足要求;检测过程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追溯性差;涉嫌伪造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问题(详见附件)。
对四川**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四川**检测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四川**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有限公司、四川**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四川**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四川**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四川**检测有限公司等7家检测机构责令限期整改,全市通报,实施约谈告诫,列入重点监管企业名单,按照《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人员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对检测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实施信用扣分,有关情况移交执法部门处罚。
(一)认真抓好整改。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检测机构要立即进行整改,各有关区(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督促指导相关检测机构实施整改,并组织实施复查工作,复查情况书面报送我局。
(二)切实履行责任。检测机构要以问题为戒,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底线意识,严格执行住建部、省住建厅和我局相关管理规定以及工程质量检测技术标准、规范,细化落实内部质量管控措施,确保检测活动始终规范有序。
(三)加大监督力度。各区(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辖区内检测机构监管,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通过开展专项检查,专项整治等措施,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问题。我局将常态化开展同类型专项检查工作,严格检查结果运用,进一步细化完善监管措施,确保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