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RC为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State Radio Regulatory Commiss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SRMC认证(又称SRRC认证)自 1999 年 6 月 1 日起,中国信息产业部 (Ministry of Information Industry, MII) 强制规定,所有在中国境内销售及使用的无线电组件产品,必须取得无线电型号的核准认证 (Radio Type Approval Certification)。
前身为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 (State Radio Regulation Committee, SRRC) 的中国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 (State Radio Monitoring Center, SRMC) 为目前中国大陆**获得授权可测试及认证无线电型号核准规定的机构。目前,中国已针对不同类别的无线电发射设备订定特殊的频率范围,且并非所有频率皆得以在中国合法使用。换句话说,所有在其境内销售或使用的无线电发射设备会规定不同的频率。此外,申请者必须注意某些无线电发射设备的规定范畴,不但要申请「无线电型号核准认证」,同时也必须申请中国强制认证 (CCC) 及 / 或进网许可证 (MII) 的核准。
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无线电监测和无线电频谱管理工作,是中国无线电管理的支撑机构。
中心下设10个处室、1个国家*级监测站、8个国家*级短波/卫星监测站、1个超短波监测站和1个数据备份中心。现有工作人员152人,其中:在京117人,京外35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有119名,占职工总数的79%。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有96名,占职工总数的63%。
中心始终站在我国无线电监测工作的*前沿,出色地完成了日常监测、设备检测、频谱研究等工作,在保护民航导航专用频谱、保障国家重大活动期间无线电信息安全等多项重大监测任务中屡建奇功,在全国无线电管理工作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近年来,中心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技术设施建设,有力地推进了无线电管理的现代化、科学化。目前,全国无线电管理信息网已基本建成,全国无线电短波监测网和全国无线电卫星监测网也初具规模,北京及周边地区超短波监测网正在加紧建设。中心还建有国际**的无线电设备检测实验室。
当前,中心正致力于全面提高无线电管理支撑能力,努力为我国无线电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新贡献。
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检验须递交的资料:
㈠ 申办方递交已填写好并加盖申请单位(设备制造商)公章的原件或复印件《核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申请表》(资料填写完成后,由设备厂家签名、盖章后扫描电子版)。
㈡ 提交申请单位(含代理申请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次送检提交)
㈢ 提交申办设备型号的技术说明书(包括软硬件版本号)和用户手册;
㈣ 递交被测设备的电路图、方框图。
㈤ 提交A4纸打印的彩色照片电子版1套,该照片应包括受检样品的:
1. 整体照;
2. 正面照;
3. 侧面照 (含发射口、接口等部位);
4. 背面照 (含发射口、接口等部位);
5. 受检设备内部电路板照。
受检设备的铭牌(标贴);铭牌(标贴)上要清晰显示出设备型号、申请单位(设备制造商)、设备序列号及核准代码CMIIT ID:,照片外观的下部还需标明受检设备的结构尺寸。
(六)检测协议书一式三份。(勾选送检设备类别,由送检方、或设备厂家签名后提交)
(七)检测抽样单一式两份。(填写设备基本材料及20台供抽检的序列号,由送检方、或设备厂家签名提交)
(八)检测设备上连接的测试线线损及天线增益(具有蓝牙和WLAN功能的需提交天线增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