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和强制日期:
发布日期:2019年5月23日
强制日期:2020年7月24日
EN/IEC 62311:2020标准适用产品范围:
不适用于专门的产品标准或关于人体暴露于电磁场的产品系列标准的电子和电气设备;
工作频率范围0 Hz~300GHz;
旨在评估与人体暴露有关的电场、磁场和电磁场的方法。
标准更改如下所示:
1.明确区分了有意辐射器和无意辐射器。
对于无意辐射的设备,应根据被评估设备内使用的*高内部频率或设备按照以下标准运行时对E或H场发射的符合性评估:
–如果设备的*高内部频率小于10kHz,则评估应高达400kHz;
–如果设备的*高内部频率小于108MHz,则评估应高达1GHz;
–如果设备的*高内部频率在108MHz至500MHz之间,则评估应在2GHz以下;
–如果设备的*高内部频率在500MHz和1GHz之间,则评估应在5GHz以下。
如果设备的*高内部频率高于1GHz,则评估应高达内部频率的5倍或6GHz,以较大者为准。
2.考虑暴露于非均匀场。
参考水平或*大允许暴露水平是在假设人类暴露于均匀场的情况下计算的。
在波长比人和EM场源之间的距离长的情况下(例如,人正站在高压变压器附近),场是不均匀的。如果通过一个热点处的场强数据的*大值来评估曝光,则评估会更加过度。
要考虑字段的不均匀性,有两种方法:
1)在假设被人体占据的几个点上测得的场强或功率密度(取决于频率和适用的暴露*限)数据的空间平均。空间平均方法的示例可以在IEC62110中找到,用于基于3到5个测量点的电力设施(例如,变压器)周围的暴露,或者在IEC62232中,发现来自无线电通信基站的暴露。
2)使用耦合因子进行补偿。此方法用于局部暴露,例如暴露于家用电器或小型磁场源的磁场。IEC622262-1中给出了局部暴露于磁场的耦合因子的示例,或者IEC62233中给出了用于评估磁通密度的耦合因子的示例。
3.改进了评估程序对不确定性的处理。
如果评估不确定度小于或等于允许的*大不确定度Umax(Lm)/Lm,则应将测量值Lm直接与适用限值Llim进行比较,以评估一致性。
如果适用的评估方法的实际评估不确定度为允许的*大不确定度或更大,则应使用公式(1)来确定测量值Lm是否符合减小的限制。
对于EMF评估,通常将30%用于*大允许不确定度。
4.附件A中描述了各种汇总机制。
5,添加标准弗朗西斯科EN62232:2017
IEC62232:2017,为了评估人体暴露,确定无线电通信基站附近的RF场强,功率密度和SAR。
6.定义并解释了评估方法列表,添加到适用的标准列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