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REACH是平常工作中经常接触的,客户会问“有没有RoHS报告”、“REACH报告有吗”。其实很多朋友会有这样的疑问“REACH不是已经包括RoHS了吗?”、“我有REACH报告为什么还要RoHS报告呢?”那么,这样的理解正确吗?你分得清RoHS和REACH吗?
何为RoHS,何为REACH?
RoHS指令是《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theRestrictionoftheuseofcertainhazardoussubstancesinelectricalandelectronicequipment)的英文缩写。基本内容是:从2006年7月1日起,在新投放市场的电子电气设备产品中,限制使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PBB)和多溴二苯醚(PBDE)等六种有害物质。2015年6月4日,欧盟官方公报(OJ)发布RoHS2.0修订指令(EU)2015/863,正式将DEHP、BBP、DBP、DIBP列入附录II,至此附录II共有十项强制管控物质。此修订指令发布后,欧盟各成员国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将此指令转为各国的法规并执行。且2019年7月22日起所有输欧电子电器产品(除医疗和监控设备)均需满足该限制要求;2021年7月22日起,医疗设备(包括体外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包括工业监控设备)也将纳入该管控范围。
RoHS与REACH区别
定义及适用范围不同
RoHS是指令,REACH是法规,指令本身沒有法律效果﹐要欧盟成员国进一步转换成本国的法律才具有法律效力。法规是有法律效力。
REACH是框架,RoHS是具体指令。
管控对象不同
REACH从物质出发,RoHS从物品出发。RoHS主要针对成品的管理,其主旨要求在用的材料是安全且其环境影响可以控制;REACH主要针对化学品的管理,其主旨要求在用的化学物质其安全可控。RoHS的管制目标是,减少电子电气产品在废弃之后里面所含的有害物质在环境中的累积,因而要求在组成电子电气产品的均质材料中禁止使用有害物质。REACH的管制目标是化学物质(包括物品中的化学物质),主要是为了减少化学物质在整个生命周期中对人类和环境的风险。RoHS管制的物质一定在REACH范围内。
涉及范围不同
RoHS及REACHSVHC都是强制性执行,两者限制的有害物质数量不同。RoHS指令是一个行业特定指令,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而REACH法规提出的关于化学品的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等要求影响包括电子电气产品在内的几乎所有产品。另外,两者不相互影响。若出现重叠要求,则应适用较严格的要求。在对RoHS指令的定期审查中,欧盟环境委员会还会对其与REACH法规的一致性进行分析,以确保RoHS指令与REACH之间的一致性。
RoHS和REACH是两个独立的指令法规,在对RoHS指令的定期审查中,欧盟环境委员会会对其与REACH法规的一致性进行分析,以确保RoHS指令与REACH之间的一致性。这也是两者的联系部分。
RoHS只是限制有毒有害物质在电子电气产品中使用的指令,一般客户有要求需要到检测机构做一个RoHS检测,拿到检测报告即可,价格也很便宜。
REACH是欧盟出台的一部系统的化学品管理法规,根据产品的类型可能会涉及到REACH预注册或REACH法规正式注册和有毒有害物质的授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