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材认证机构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绿色建材评价标准及认证实 施的需要,在认证实施细则中明确具体产品的申请文件清单。绿色建材认证申请文件应至少包括:
(1)申请书(应注明所申请的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等级);
认证委托人、制造商和生产厂的营业执照;
(2)认证委托人、制造商和生产厂的委托关系证明(如授
权委托书等。当委托方为经销商、进口商时,还应提交经销商与 制造商、进口商与制造商签订的合同证明);
(3)OEM/ODM 的知识产权关系(适用时);
(4)产品工艺流程图;
(5)生产厂组织机构图;
(6)产品质量水平符合绿色建材评价标准中规定的相关标
准要求的型式检验报告(由具备 CMA 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一年内有效);
(7)生产厂按本通则及实施细则要求建立的工厂保证能力
相关管理文件目录;
(8)关键原材料备案清单
(9)符合绿色建材评价标准中规定的一般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
绿色建材认证机构收到申请文件后,依据相关评审要求对申请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核,如申请文件不符合要求,应通知认证委托人补充完善。文件齐全后,在 3 个工作日内发出受理或不予受理通知,受理时,认证机构与认证委托人签订认证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