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测人员
在检验工作中,每一步都需要检测人员的分析判断,与个人的经验、技能和微生物检验基础知识水平密切相关。
检验人员需有细致的观察和操作习惯,注重个人卫生之外,还应训练掌握微生物检测技术,掌握微生物检测方案,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质量保证体系知识和计量学基本知识。
二、仪器设备
微生物检验的主要仪器及设备包括冰箱、生物安全柜、超净工作台、高压灭菌器、培养箱、水浴锅、pH计、显微镜、烘箱等。
所有的仪器和设备均应该按照生产厂家的方法和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对于需要强制性定期检定的仪器和设备,需经符合资历的计量部门校准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于常用的贵重仪器和设备,需在使用前应加以检查,使用后要做好登记,要做到定期维护,以保证仪器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三、校验的执行
仪器设备档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1)仪器名称、编号、启用日期。
(2)常规校验的方法和校验周期。
(3)可以接受的操作范围。
(4)仪器功能上的缺陷
(5)常规维修的曰期
需要注意的是,仪器只要不报废,维修记录都要保存好。实验室应预先制定仪器校验计划,并按计划对需要强制性定期检定的仪器和设备进行检定。
四、培养基、试剂
微生物检验所用培养基必须由专业厂家生产,产品质量应符合有关的质量标准,保存也要符合要求,防止潮解、结块等。培养基一旦变质不得再使用。
(1)培养基的配制需严格按照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操作,同时做好配制记录。
(2)为保证培养基质量,在配制时应注意:制备培养基必须在玻璃容器或搪瓷缸中进行,因为铜、铁等金属器皿可能会对微生物生长有毒害作用。
(3)使用专用的角匙取样,避免交叉污染。
(4)配制时应使用蒸馏水或去离子水,不得使用自来水。
(5)不同类型的微生物对pH值得要求不同,配制时应测定pH值,如测定结果与所需要求不符,可用NaOH或HCL溶液进行调节。
(6)制备好的培养基应及时使用,使用不完的,一般可室温或2-8度冷藏保存。
五、检验环境
微生物检验均在检验室进行,保证不能让微生物散布出去,同时又使样品不再受污染。病源菌感染的检验人员也禁止入内,对此,检验室的环境要求和卫生管理制度需做好规范。
六、采样
(1)采样工具和容器选用耐消毒灭菌的材料,采样工具不能使用消毒剂消毒,样品中不得加入防腐剂,避免影响检验结果的正确性。
(2)在严格无菌操作的条件下,按国家规定的样品采集标准均匀准确地采样,并及时封口,使样品具有准确性和代表性。
(3)每件样品封口后,贴上标签,做好记录,一般样品可在保存在2-8度的环境中,并及时送检。
(4)采样数量不能少于全部检验需要量的3倍,以供检验、复检、备查。
七、检验质量
除按国家标准方法对所需检验项目进行检测外,在实际工作中应还注意以下几个方面,否则会影响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1)在定量检验时用重量法还是体积法,检验结果会出现误差,因为比重不等于1的样品,1ml和1g的检验结果并不会相等,一般固态样品的宜用重量法,液体样品宜用体积法。而粘性液体(如酸牛奶),如用体积法会粘附一定量的样品在吸管上,因此此类样品宜用重量法。
(2)如检样需用无菌水或无菌生理盐水稀释,则*好用匀质器处理制成均匀的菌悬液。
(3)样品稀释时常会附着少量样品在吸管内外,应多加注意,吸管插入样品或稀释液中应深浅一致,否则会影响检验结果。吸入液体后,应沿管壁慢慢注入递增的稀释液中,此时吸管**绝不能碰到稀释液中。
(4)在培养基倾注入检样、菌悬液时注意培养基温度宜在45-50度之间,并使培养基与检样菌悬液充分混合。
(5)微生物培养时,应根据要求选择正确的培养温度和时间。
(6)应做空白对照,如果在空白对照中检出细菌,则认为培养基质量存在问题或在操作过程中存在污染情况。同时采用标准菌种作阳性对照,观察培养基的质量情况。
(7)整个检验过程需严格遵守无菌操作。
(8)及时检查结果,做好原始数据记录。
八、检验报告及结果质量控制
(1)对原始数据进行整理,用回归分析法和方差方法进行处理,去除不必要的误差,获得准确的数据。
(2)应注意检验结果应与卫生标准的表示方法一致,定量检测以N*10n表示,N为两位有效数字。
(3)有关人员签字后,加盖检验单位印章,以示有效,才能使检验结果既有法律依据又有学术依据。
九、标准菌株及其保存
标准菌株可以从国际菌种保藏中心(ATCC、AS、MIG等)或室间质控活动中获得,菌株应设专人妥善保管,菌株保存箱应加锁放置,取出使用应登记。
百检网自有国家重点微生物检测实验室,拥有先进的检测仪器设备,制定科学严谨的实验室规章制度,检测人员具备扎实的微生物检测技术能力,能够做好相关的微生物检测工作,出具可靠的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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