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监委 生态环境部
关于开展2018年度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机动车检验机构
资质认定和数据质量
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国认实联〔2018〕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环境保护局,各有关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机动车检验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进一步规范环境监测市场,打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生态环境部、国家认监委今日在京联合召开2018年度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和数据质量专项监督检查动员部署会,标志着联合监督检查正式启动。生态环境部监测司、国家认监委有关人员出席,各检查组组长和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近年来,我国各级各类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蓬勃发展,为政府管理与科学决策,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服务。但目前,环境监测市场还不规范,服务水平良莠不齐,甚至出现伪造数据、报告等违法行为,扰乱了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监管部门必须用*坚决的态度、*有效的手段、*严厉的措施,有效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环境监测事业健康发展。
会议明确,本次专项检查是生态环境部、国家认监委首次联合开展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和数据质量的专项行动,按照 “双随机、一公开”的有关要求,由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对行政区域内获得资质认定证书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机动车检验机构进行全面自查;国家层面将在全国抽取100家左右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和100家机动车检验机构开展专项检查。自查和专项检查的重点是机构的资质认定、监测能力范围、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标准物质使用、原始记录、监测报告等有关情况。
会议要求,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保真”和“打假”为主基调,依法依规开展检查。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勇于担当、扛起责任、敢于碰硬、真抓严管,一丝不苟、严肃认真,确保本次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对此次检查发现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存在监测不规范或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情况的,视情形给予告诫、责令改正、责令整改、罚款或撤销资质认定证书等处理,并共同通报检查结果。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予以处理。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加强协调合作,建立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改进监督检查方式,持续开展监督检查,规范监测行为,打击弄虚作假,营造“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的氛围,培育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高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能力和水平,促进生态环境监测事业健康发展,为生态环境管理提供坚实的保障。
此前,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已于5月31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并于7月4日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度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和数据质量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