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庭日常生活产生的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废矿物油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像纸、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铅蓄电池、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以及电子类危险废物等全部环节和收集环节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2、含铬皮革废碎料用于生产皮件、再生革等在利用过程不按危废管理;含铬皮革废碎料在运输环节运输工具满足防雨、防渗漏、防遗撒等要求时不按危废进行运输。
3、煤气净化产生的煤焦油满足《煤焦油标准》,且做为原料使用,利用过程不按危废管理。
4、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医疗废物焚烧飞灰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填埋过程不按危废管理。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协同处置过程不按危废管理。
5、医疗废物焚烧飞灰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填埋过程不按危废管理。
6、危险废物焚烧处理产生的废金属,用于金属冶炼,利用过程不按危废处理。
7、利用破碎分选回收废覆铜板、印刷线路板、电路板中金属后的废树脂粉,运输过程运输工具满足防雨、防渗、防遗撒要求,不按危废进行运输;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填埋处理,处置过程不按危废。
8、农药废弃包装物,村镇收集过程不按危废管理。
9、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混入生活垃圾,不按危废管理。
10、由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物,经地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同意,按应急处置方案进行转移和处置,转移和处置过程不按危废。
11、阴*射线管含铅玻璃、废弃电路板,运输过程满足防雨、防渗、防遗撒要求,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12、19张(含)床位数以下的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的收集活动,收集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医疗废物运输时,转运车辆符合《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要求不按危废运输。
13、感染性废物,按技术规范处理后,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或焚烧处置,处置过程不按危废管理。
如果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