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4日,欧盟发布指令(EU) 2015/863修订RoHS 2.0附录II限制物质清单,在原六项限制物质的基础上,增加四种邻苯二甲酸酯 (DEHP、BBP、DBP、DIBP)。新增的4项邻苯二甲酸酯的限值均为0.1%。至此RoHS 2.0附录II中的限制物质增加到10种。
同时指令还规定:所有电子电气产品(除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自2019年7月22日起需满足新要求,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自2021年7月22日起需满足新要求。
人类与化妆品接触的亲密程度仅次于食品,过多使用含邻苯二甲酸酯的化妆品,会增加女性患乳腺癌的概率,而且容易引起孕妇流产及胎儿畸形。欧盟议会因为邻苯二甲酸一2一乙基己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是潜在的“三致”物质,禁止在化妆品中添加。美国商品标签法案明确要求,若化妆品中添加了邻苯二甲酸酯,必须在标签中明确标出,而且美国的多个环保团体正在敦促FDA采取限制措施。
化妆品中邻苯二甲酸酯检测流程
香水类、乳液、洗发水、沐浴露类:准确称取样品——使用甲醇溶液超声提取——过滤、L310液相色谱仪测试。
指甲油类:准确称取样品——使用乙酸乙酯溶液超声提取——离心——过滤、L310液相色谱仪测试。
化妆品reach法规(EC 1223/2009)
1、化妆品法规涵盖化妆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包括索赔。虽然它适用于成品化妆品,但作为原料供应商。
reach法规的作用是:
a、检查禁用和限制物质,允许的着色剂,防腐剂和紫外线过滤剂清单,看看您的产品是否可用于化妆品。
b、要向买家提供详细的产品信息,买家需要将其包含在“化妆品安全报告”和“产品信息文件”中,您需要提供有关成分的理化(物理和化学),微生物和毒理学特征的信息。
c、由于产品安全性和安全透明度在欧洲至关重要,因此对过敏原的要求越来越严格,立法涵盖越来越多的过敏原和额外的标签要求(例如列出化妆品成分列表中的所有过敏原)。
d、效性(性能)数据可提高原材料的价值,制造商对数据非常感兴趣,这些数据证实了由成品中已知浓度的成分(或成分的组分)引起的某些美容益处的声称。
f、为了符合法律要求,买家需要结构良好的产品和公司文档,买家在可追溯性,可持续性和质量方面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这些都需要记录在案,该文件作为买家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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