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规定,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浙江省车用汽、柴油及尿素水溶液商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对全省11个地市的364个加油站、68个经营性油库的进行产品质量抽查,其中,抽查车用汽油332批次,发现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芳烃含量(体积分数);抽查车用柴油234批次,发现不合格6批次,主要不合格项目涉及闪点、硫含量、脂肪酸甲酯含量(体积分数)等;船舶用燃料油28批次,不合格0批次;尿素水溶液30批次,发现不合格9批次,主要不合格项目涉及杂质含量、密度、折光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