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粮食、油料中杂质、不完善粒含量检验的仪器和用具、照明要求、样品制备、操作步骤、结果计算等。
本标准适用于粮食、油料中杂质、不完善粒含量的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491 粮食、油料检验扦样、分样法
GB/T 22505 粮油检验 感官检验环境照明
3.仪器和用具
3.1 天平:感量0.01g、0.1g、1g。
3.2 谷物选筛。
3.3 电动筛选器。
3.4 分样器或分样板。
3.5 分析盘、镊子等。
4.照明要求
操作过程中照明条件应符合GB/T 22505的要求。
5.样品制备
检验杂质的试样分大样、小样两种,大样是用于检验大样中的杂质,包括上层筛上的大型杂质和下层筛的筛下物;小样是从检验过大样杂质的样品中分出少量试样,检验与粮粒大小相似的杂质、不完善粒等。按照GB/T5 491的规定分取试样至表1规定的试样质量。
6.操作步骤
6.1 粮食和油料杂质、不完善粒检验(米类除外)
6.1.1 筛选
6.1.1.1电动筛选器法:按附录A规定的筛层套好(大孔筛在上,小孔筛在下,套上筛底),按规定取试样放入上层筛
上,盖上筛盖。放在电动筛选器上,接通电源,打开开关,选筛自动地向左向右各筛1min(110r/min~120r/min),
筛后静止片刻,将上层筛的筛上物和下层筛的筛下物分别倒入分析盘内。卡在筛孔中间的颗粒属于筛上物。
6.1.1.2 大样杂质检验
从平均样品中,按照第5章的规定分取试样至表1规定的大样质量(m),精确至1g,按6.1.1规定的筛选法分两次进行筛选(特大粒粮食、油料分四次筛选),然后拣出上层筛的筛上大型杂质(粮食籽粒外壳剥下归为杂质)和下层筛的筛下物合并,称量(m1),精确至0.01g。
6.1.3 小样杂质检验
从检验过大样杂质的试验中,按照第5章的规定分取试样至表1规定的小样质量(m2),小样质量不大于100g时,精确至0.01g;小样质量大于100g时,精确至0.1g,倒入分析盘中,按质量标准的规定拣出杂质,称量(m3),精确至0.01g。
6.1.4 矿物质检验
从拣出的小样杂质中拣出矿物质,称量(m4),精确至0.01g。
6.1.5 不完善粒检验
在检验小样杂质的同时,按质量标准的规定拣出不完善粒,称量(m5),精确至0.01g。
6.2 米类杂质、不完善粒检验
6.2.1 杂质检验
按照第5章的规定分取试样约200g(m'),精确至0.1g,分两次放入直径1.0mm圆孔筛内,按6.1.1规定的筛选法进行筛选,筛后轻拍筛子使糠粉落入筛底。全部试样筛完后,刷下留存在筛上的糠粉,合并称量(m1'),精确至0.01g。将筛上物倒入分析盘内(卡在筛孔中间的颗粒属于筛上物)。再从检验过糠粉的试样中分别拣出矿物质或无机杂质并称量(m2'),精确至0.01g,拣出有机杂质并称量(m3'),精确至0.01g;若试验为小米则还应单独拣出粟粒,并称量(m4'),精确至0.01g。
更多标准内容点击以下链接获取标准全文:
下载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