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石砚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适合研墨的天然石材为原料,经过工艺加工而成的石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28.1—2012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2829—2002 周期检验计薮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 6566—2010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T 16553—2010 珠宝玉石 鉴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文房四宝 Chinese traditional stationery
毛笔、书画墨、宣纸、书画纸、砚台、书画印泥、国画颜料、篆刻印章等文房用品用具的总称。
3.2 石砚 inkslab
以细、腻、润、缜密,适合研墨的天然石材为原料,经过工艺加工而成的一种具有研墨、泚笔功能的文房用具。
3.3 规格砚 regular inkslab
经过工艺加工并具有一定几何对称形状的石砚,如:长方、正方、多棱、圆和椭圆等。
3.4 异形砚 irregular inkslab
规格砚以外的随形砚或自然形砚。
4 产品分类
4.1 按外形分为规格砚和异形砚。
4.2 按用途分为实用砚和观赏砚。
5 要求
5.1 外观
5.1.1 造型应美观大方,布局合理适用。观赏砚应图饰优美,具有民族风格或地方特色。
5.1.2 砚池和砚堂应手感平滑、无裂痕和明显划痕。砚堂不应凹凸不平,其面积实用砚不应小于石砚总面积的1/2,观赏砚不应小于石砚总面积的1/3。
5.1.3 砚盒应与砚吻合。
5.1.4 雕刻线条流畅、清晰、层次分明。
5.2 规格尺寸
5.2.1 规格尺寸应明示,其尺寸应标明长×宽×厚,单位以毫米表示。
5.2.2 产品规格尺寸允差见表1。
5.3 硬度
肖氏硬度应为30 HSD~80 HSD或摩氏硬度应为2~4级。如对硬度检验结果有争议时,按肖氏硬度进行仲裁。
5.4 下墨量
下墨量应大于5mm³/min。
5.5 吸水率
吸水率应小于0.55%。
5.6 石材天然放射性核素限量
石砚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钍-232、钾-40的放射性比活度应同时满足内照射指数(Ir0)小于或等于1.0和外照射指数(Ix)小于或等于1.0。
6 试验方法
6.1 外观
6.1.1 目测、手感检验。
6.1.2 使用分度值为1mm的钢直尺进行测量后计算面积。
6.2 规格尺寸
使用分度值为1mm的钢直尺进行测量。
6.3 硬度
6.3.1 肖氏硬度使用示值范围为0~140 HSD,示值误差为±2.5 HSD,冲头落下高度为19mm,冲头质量为36.2g,顶端球面半径为1mm的肖氏硬度计测量,每块试样测20~30个点,*大与*小读数取其平均值。测点间距、测点与试样边沿的距离均不应小于5mm。
6.3.2 摩氏硬度的测定按GB/T 16553—2010 中4.2.4的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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