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人造皮革用离型纸(以下简称“离型纸”)产品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识、包装、贮存、运输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聚氨酯(以下简称PU)人造皮革、聚氯乙烯(以下简称PVC)人造皮革用离型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451.2 纸和纸板定量的测定
GB/T 455 纸和纸板撕裂度的测定
GB/T 12914-2008 纸和纸板抗张强度的测定
HG/T 3008 片基表面电阻的测定
3 术语及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首次剥离强度
离型纸是一种特殊的防粘纸,它在人造皮革行业中被大量使用,作为人造皮革生产中的载体,在人造皮革生产中是需要多次重复使用的,将**次使用时,离型纸与人造皮革之间的剥离强度称为首次剥离强度。
4 分类
离型纸产品按用途分为生产PU人造革用离型纸和PVC人造革用离型纸两类。
5 要求
5.1 表观
离型纸大轴收卷应整齐,涂层应均匀,无条道、拉丝、划伤、气泡、斑痕、污迹、脱涂等缺陷,无影响后续使用的凸棱、凹坑、点子、翘边等弊病。
5.2 质量指标
离型纸的质量指标应达到表1的规定。用户如有其他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6 试验方法
6.1 试验条件和取样
本标准各项目的测试,如无其他规定,试验均应在温度23℃±2℃、相对湿度50%±5%的条件下进行。
去掉整轴离型纸包装后,再去掉外圈离型纸2圈~3圈,裁取全幅宽离型纸长约200cm,作为被测试试样。
6.2 表观
目视检验离型纸大轴的收卷质量。
取全幅宽离型纸长约100cm作为样片,日光或模拟日光灯下,目视检验样片的表观质量。
6.3 长度
用设备上的米数器测量,以米(m)为单位。
6.4 宽度
将全幅宽离型纸样片放在水平台面上,用精度为1mm的钢板尺测量宽度。
6.5 定量及横幅定量差
按GB/T 451.2 中的规定进行测量。
6.6 纵向抗张强度
按GB/T 12914-2008 中方法B的规定进行测量。
6.7 横向撕裂度
按GB/T 455 中的规定进行测量。
6.8 首次剥离强度
6.8.1 制样
6.8.1.1 PU皮革用离型纸
采用手工丝棒涂布的方式,在裁切成30cm×20cm规格的离型纸样品上均匀涂布PU皮革物料,然后在135℃±5℃下固化2min~3min,涂布干厚控制在30pm~50pm,将固化好的样片裁切成3条宽度为25mm±2mm、有效测量长度不小于15cm样片,待用。
6.8.1.2 PVC皮革用离型纸
采用手工丝棒涂布的方式,在裁切成30cm×20cm规格的离型纸样品上均匀涂布PVC物料,然后在190℃±5℃下固化2min~3min,厚度控制(干厚)在30μm~50μm,将固化好的样片裁切成3条宽度为25mm±2mm有效测量长度不小于15cm的样片,待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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