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苍南:超前标注生产日期 195筒面条被查

百检网 2021-11-15
      日前,苍南县质检院在对龙港一 食品生产企业 抽检中,发现该企业涉嫌违反 食品安全法,龙港市监分局执法人员接反馈后依法对该企业进行 检查,发现当事企业涉嫌在生产的 食品上虚假标注 生产日期。
 
  任何一个在市场上流通的食品,在它的外包装上都必须有产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日期,在保质期内,生产企业对该产品质量负责,消费者可以安全食用,但少数商家却在食品的生产日期上做起文章,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据了解,当事企业于2019年3月12日生产 面条195筒,该店经营者将当日正在生产加工面条的生产日期标注为实际生产的次日(即2019年3月13日,与实际生产日期不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规定,禁止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执法人员依法当场对涉案货品予以扣押,并**时间立案调查。
 
  龙港市监分局呼吁广大群众一起关注食品安全问题,一旦发现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举报投诉。(市监

百检能给您带来哪些改变?

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客户案例展示

  • 上海朗波王服饰有限公司
  •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长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纽特丝纺织品有限公司
  • 无锡露米娅纺织有限公司
  • 东方电气风电(凉山)有限公司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