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引发公众广泛关注的 北京 同仁堂子公司“ 蜂蜜 事件”有了*新进展。2019年2月11日,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市场 监督 管理局公布行政处罚。结果显示,对北京同仁堂子公司罚款约1408万元,北京市大兴区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收其违法所得约11万元,没收蜂蜜3300瓶。同日,北京同仁堂官网再次致歉,并宣布对2284瓶涉事产品进行 召回。
蜂业食品经营许可被吊销,五年内不得申请
2018年12月15日晚,有媒体曝光北京同仁堂下属子公司北京同仁堂蜂业有限公司瓶装蜂蜜之受托加工方“盐城金蜂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存在“回收过期蜂蜜、涉嫌更改生产日期”的情况,并以暗访视频为证,引发舆论高度关注。随后,有关监管部门对事件展开调查。
近两个月后,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市场监管局公布行政处罚结果,该局经调查认定,同仁堂蜂业部分经营管理人员在盐城金蜂进行生产时,存在用回收蜂蜜作为原料生产蜂蜜、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行为,违反了《 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对此处以罚款人民币14,088,266.1元。
北京市大兴区食药监局行政处罚结果显示,经调查认定,同仁堂蜂业2018年10月起生产的涉事蜂蜜中,有2284瓶流入市场,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11,740.88元,没收蜂蜜3300瓶。
同时,吊销同仁堂蜂业食品经营许可证,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有关涉事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再次致歉,同仁堂蜂业董事长被免职
对于上述处罚结果,北京同仁堂同日在官网发出致歉声明,“接受两地监管部门的调查结果,服从相应处罚决定”。该公司称,此次事件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损害了同仁堂品牌商誉,再次向各界郑重道歉,并公开承诺严肃问责违规人员、坚决开展治理整顿,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等。
北京同仁堂再次发出致歉声明。
对于“问责违规人员”的承诺,北京同仁堂作出8位相关责任人处理公告,经上级研究决定,责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梅群向市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给予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振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公司总工程师田瑞华记大过处分。
此外,给予公司副总中药师、科技质量部部长黄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调离岗位。给予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同仁堂蜂业董事刘向光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提请免职;给予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同仁堂蜂业董事长张建勋开除党籍处分,提请免职;给予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宋卫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提请降职;给予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部长蔡杰调离岗位处分。
北京同仁堂发出8位相关责任人处理公告。
北京同仁堂还发出了召回公告,针对商标为“源蜜”、“蕊悦”、“药植蜜”的41批次2284瓶(盒的蜂蜜产品,已在全国销售渠道中对标示为“受托方:盐城金蜂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瓶装蜂蜜停止销售并全部下架封存,因拟召回的蜂蜜产品食用后不会造成对消费者健康的损害,在产品销售涉及的北京、山东、天津、辽宁、河北、四川、山西7省区域内实施召回。
召回涉事产品一览。
召回期限为2月11日起30个工作日,消费者可通过原购买渠道办理退货,北京同仁堂表示将承担召回的全部费用,并依法对消费者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