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七月再见,八月你好!七月份已经过去,这个夏天也过去了一半, 食品伙伴网在此给大家盘点一下,过去一个月,引起小伙伴们关注的那些食品行业 热点新闻,一起来看看吧!
海底捞跨界推出外卖烧烤 上线十天就 “熄火”
7月初,据北京日报报道,“海底捞外送”公众号发布消息称,在7月5日推出外卖烧烤业务,海底捞北京高碑店店将提供该服务,消费者在海底捞外送微信公众号、美团外卖、饿了么等平台下单后,待在家里也能坐等烧烤上门。早在2010年,海底捞就推出外卖火锅业务,正式进入外卖领域。外卖烧烤也不是海底捞头一回尝试跨界营销,此前海底捞外送就推出过夏季饮品、上门美甲等业务。
7月19日,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海底捞“H i捞送”7月初“风风火火”推出的烧烤外卖业务,在上线约10日后悄然下架,对方也向记者表示,烧烤外卖业务由公司外卖部门主管主导,暂停原因是“H i捞送”内部业务调整,何时恢复目前仍是未知数。
海底捞进军烧烤外卖是业务的补充和延伸,目的是突破火锅行业的瓶颈、填补因为夏季火锅销售额不足。但因烧烤与火锅并非产业链条上的上下游,其制作、配送模式都大相径庭,起不到1+1>2的效应。而海底捞品牌代表的是火锅,就应该把火锅做到**,如想尝试烧烤业务,应另立子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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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黑色冰激凌”在美被禁售 “椰子灰”冰淇淋在国内仍热卖
7月5日,据环球网报道,由于活性成分会引起便秘、降低药效,纽约市已禁止售卖近来风靡全球的炭黑色冰淇淋和拿铁。
7月10日,据看法新闻报道,出于健康因素,纽约卫生部门全面禁售添加活性炭的“黑色食品”,并要求召回餐厅的活性炭原料。然而,标榜“天然活性炭美颜”的黑色“椰子灰”冰激凌却在国内继续流行,成为众多社交媒体上的网红食品。
该款名为“椰子灰”的黑色冰激凌是由江西天凯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生产厂家的官网上介绍,此种冰激凌“采用纯天然椰壳,经过碳烤提炼加工而成的椰子灰,加上香脆可口的碳烤筒,为一款全国首创的椰奶味、黑色的冰淇淋。”那么椰子灰冰激凌中究竟是否添加了椰壳活性炭呢?该公司“椰子灰”冰激凌的业务经理介绍称,该产品添加了一种名为植物炭黑的食品添加剂,为天然食用色素,并非活性炭。
据了解,植物炭黑是一种无臭、无味的黑色粉状微粒,以植物树干、壳为原料,经碳化精制而成。根据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植物炭黑属于食品添加剂,是一种着色剂,在冷冻饮品(食用冰除外、糖果、糕点、饼干中*大使用量为5克/千克,粉圆中*大使用量为1.5克/千克。也就说,它是可以加到冰淇淋中的。
根据GB 29215-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植物活性炭(木质活性炭》,植物活性炭是以木屑、竹子、椰壳或果壳等植物材料经物理法或化学法制得的食品添加剂。根据GB 1886.25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活性炭》,活性炭是以煤炭、褐煤、泥煤等非木质材料为原料经物理法或化学法制得的食品添加剂。根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的规定,植物活性炭和活性炭是可在各类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的加工助剂。植物活性炭属于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按照加工助剂使用原则,一般应在制成*终成品之前除去,无法完全除去的,应尽可能降低其残留量,其残留量不应对健康产生危害,不应在*终食品中发挥功能作用。也就是说,食品加工助剂是帮助食品加工的进行,不在*终食品中发挥功能作用。因此冰淇淋以“活性炭”为噱头并不靠谱。
由此可见,植物炭黑和活性炭是有明显区别的。活性炭只能作为加工助剂使用,而植物炭黑是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添加剂。
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禁止将活性炭作为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着色剂,并公布了两大原因:摄入过多的活性炭会导致人体脱水和便秘,影响人体营养素的吸收;活性炭在人体肠胃中吸收药物,可使避孕药以及其它处方药药效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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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麦当劳沙拉惊现环孢子虫寄生虫
7月17日,据央视网报道,美国多地出现了环孢子虫的感染病例,其中,数十起被认为和麦当劳的沙拉有关系。
7月24日,据海外网报道,美国9个州的麦当劳沙拉里被发现有环孢子虫寄生虫,致使163人患病,3人住院,目前无人死亡。目前麦当劳已停止了14个州约3000家连锁店沙拉的供应,这些州的麦当劳沙拉均为同一生菜供应商,即伊利诺伊州斯特里姆伍德市的一家新鲜速递生产工厂。
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表示,人体一旦感染环孢子虫寄生虫,就会引发腹泻、食欲不振、体重减轻、胃痉挛、肿胀、恶心和疲劳等症状,这些症状通常是在感染一星期之后才会出现。如果不进行治疗,病征恐持续几天、一个月甚至更长时间。不过,部分感染者也可能没有任何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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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两次中止审查后,三只松鼠近期再次出现在IPO排队名单中
7月16日,据长江商报报道,证监会网站显示,三只松鼠正进入IPO排队阶段。三只松鼠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在整个松鼠小店的经营上,将完全打破线上线下壁垒,也会用互联网化的手段使新零售更加信息化。
近些年,三只松鼠业绩大涨,但其招股书也暴露卷入多起食品安全诉讼,显现出对代工产品无法全程掌控的弊端。业内认为,食安问题或成为三只松鼠上市路上的*大绊脚石,而对线上渠道的过度依赖进而影响持续盈利能力,也可能为三只松鼠IPO增添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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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他美婴儿配方乳粉在英引起婴儿呕吐及胃肠不适 海关总署:未引入国内
7月11日,据海关总署消息,有媒体报道法国达能集团的爱他美(Aptamil婴儿配方乳粉在英国引起婴儿呕吐及胃肠不适症状。海关总署对此高度重视,立即与相关企业联系核实有关情况。经核,该报道中涉及的婴儿配方乳粉为达能集团供应欧洲市场的产品,未通过一般贸易渠道进口到中国,该集团也未通过跨境电商形式将该产品引入中国市场。
爱他美是德国的高端奶粉品牌,曾是德国美乐宝集团旗下品牌,后美乐宝被达能集团收购。2007年,达能再收购Royal Numico(纽迪希亚持有人,将旗下的婴幼儿营养及医学营养进行了内部合并。爱他美与诺优能、可瑞康3个奶粉品牌均属于纽迪希亚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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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瓜被喷 “增甜剂” 检测机构:无法进行有害成分相关检测
7月18日,据央视网报道,在黑龙江省香瓜主产区绥化市兰西县,一些瓜农为了增加香瓜的甜度,会给正在生长期的香瓜喷洒增甜剂。
所谓增甜剂其实就是一种水溶性的叶面肥,而这种增甜剂在兰西县的农资市场随处可见。
为了查明这些违规增甜剂具体含有哪些成分,是否含有对人体有害的成分,记者曾前往多家权威检测机构咨询,但这些机构都表示无法进行相关检测。而显然,这些正在市场销售,被瓜农大量使用的增甜剂,却找不到任何的登记注册信息。
按照我国《农业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实行肥料产品登记管理制度,未经登记的肥料产品不得进口、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得进行广告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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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奶粉中国经销商因互联网广告违法被罚10万元
7月22日,据新京报网报道,记者了解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2018年典型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案件30件。其中,新西兰网红代购奶粉品牌A2中国经销商因使用未满十周岁未成年人形象进行广告宣传活动,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被处以10万元罚款。
7月24日、7月31日,据北京商报、新京报报道,此次风波并未因a2公司的“认罚”而平息,业内普遍关注到它另外一些带有“诋毁”性质的宣传--称普通牛奶的A1型蛋白可能引起肠道不适,A2型蛋白能避免,且非常稀有。然而事实并非如此,a2奶粉被过于“神化”。
据了解,牛奶中包含蛋白质、脂肪、乳糖等,其中蛋白质以乳清蛋白和酪蛋白为主。而酪蛋白根据分子结构分为α、β、γ等不同类型,β酪蛋白大约占酪蛋白的40%。β酪蛋白又细分为A1、A2、A3等,其中A1和A2较为常见。此前,有传言称,牛奶中的A1酪蛋白可能会让部分婴儿感到胃部不适,而a2婴儿配方奶粉中的A2β-酪蛋白*接近母乳,能够*大程度地避免引起婴幼儿不良的健康反应,有效解决全球日益关注的消化、过敏及牛奶不耐症等问题。但是,2009年,一份数据分析报告显示,没任何证据证明A1有害,也没有任何证据表明A2对人体更好。
a2婴儿配方奶粉能否抑制乳糖不耐受,在学术界存在一些争议。目前,市场上对于a2婴儿配方奶粉过于神化,其实a2婴儿配方奶粉就是*普通的蛋白。a2婴儿配方奶粉更多通过营销手段在中国市场取得成功,但这并不代表产品具有特殊性。从健康角度而言,a2婴儿配方奶粉的实际作用不会那么明显。
另外,a2公司并没有自己的工厂,其奶粉实则由光明乳业新西兰子公司新莱特代工生产。由于新莱特工厂取得了中国认监委和奶粉注册制的“双认证”,因此延续与新莱特的合作对a2公司来说至关重要。2018年2月21日,a2公司又宣布将与恒天然签署制造与供应协议,恒天然获权开拓a2在东南亚及中东地区的**供应权,还将合作开发a2品牌的黄油和奶酪等产品。
随着a2公司市场快速增长,其上游产品供应端能否满足需求也充满疑问,这或许是a2公司在新莱特之后选择与恒天然合作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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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臣倍健涉足功能饮料 年内覆盖3万个终端
7月11日,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7月9日下午,汤臣倍健CEO林志成与参股公司六角兽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角兽CEO严晓峰共同出现在广州,为六角兽旗下一款名为“F6”的功能饮料揭幕。据了解,其今年渠道目标是覆盖3万个零售终端。
六角兽成立于2017年8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三名股东中除了汤臣倍健及其实际控制人梁允超控股的诚承投资控有限公司外,还有一家是严晓峰参股的广州焕能健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在六角兽团队中,多位核心成员来自中粮系,其中F6的创意*早出自蒙牛前总裁孙伊萍。
作为膳食补充产品企业,汤臣倍健布局功能饮料产品具有一定自身优势,但面对目前国内功能饮料市场的混战局面,该品牌在饮料运营以及渠道上的短板,将成为市场拦路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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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商标纠纷案一审:加多宝赔广药14.41亿元 加多宝仍将上诉
7月29日,据羊城晚报报道,27日晚间,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白云山”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广药集团于近日收到广东高院关于“王老吉”商标法律纠纷案件的一审《民事判决书》。根据判决结果,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浙江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福建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杭州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武汉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14.41亿元。
加多宝发布公告表示,“加多宝不服该一审判决,并立即向*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一审判决不会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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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泉水遭“山寨”依云索赔,“聪明泉”“冰纯露”等被判赔43万并道歉
7月13日,据法制晚报报道,在市场上生产、销售的某聪明泉、冰纯露纯净水,外形与依云矿泉水外观*为相似,依云所属公司以其“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为由将其所属企业及销售商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权,赔偿因不正当竞争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等费用,共计50万元。石景山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开庭审理法国依云矿泉水有限公司起诉这两款产品的生产企业及其销售商擅自使用与依云矿泉水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相近的包装、装潢纠纷案件。
7月24日,据看法新闻报道,聪明泉、冰纯露“克隆”依云矿泉水一案在石景山法院宣判。“聪明泉”、“冰纯露”被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其所属公司十日内向依云道歉,并赔偿4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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