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合法权益,让山寨食品不再“横行乡里”。
“易容术”让人防不胜防
在上海近郊上班的壮壮买早饭时顺手买了一瓶康师傅冰红茶,刚喝进嘴里就觉得味道奇怪,一看瓶身才发现“康师傅”变成了“庞师傅”。“真的太像了,包装一样,价格也一样,我当时根本没发现是山寨的。”壮壮说:“我是早餐摊常客了,早上人多,就没好意思跟老板说。其他饮料也没问题,估计她自己都不知道进到了假货。”
无奈又好笑,壮壮拍了一张照片发到微博上,结果发现了不少类似中招的人。
两个月前,宁波的王晓逸在乡下参加了一场婚礼,带回的喜糖礼盒装饰精美。她拆开一包“奥利奥”,却发现硬得咯牙,仔细一看,包装上却写着“粤利粤”三个大字。“新人们应该也是看错了,不然真挺尴尬的。后来我上网一搜,光‘奥利奥’就有‘粤利粤'’奥地奥‘’奥利给‘等各种山寨名。”她说。
还有“王老正”“王中干”……很多山寨食品仿佛有“易容术”,一字之差往往让人防不胜防,并在农村地区尤为常见。
专家表示,相比城市较为健全的食品监管体系和较强的市民防范意识,农村地区的食品安全问题更为突出,一些假冒伪劣食品堂而皇之地走进了农村小超市、小卖部。山寨食品不仅涉及商标侵权,还存在卫生不达标、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等问题。
家住湖北的小徐上个月回老家看爷爷,在镇口的小超市买了箱“六颗核桃”饮料。“我一直以为买的是’六个核桃‘,直到朋友圈有人发了张’六个核桃‘山寨版合集,我才意识到自己买了假货。我怕有质量问题,别吃出事,就赶紧让爷爷扔了。”小徐说。
今年3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打击食品生产销售违法犯罪的公告,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样检验,重点整治农村市场以及城乡结合部“傍**食品”“山寨食品”,发现涉嫌生产销售仿冒品牌的食品要严肃查处。
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
山寨食品为何“青睐”农村地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不法厂商见利忘义,生产出大量假冒伪劣产品,而农村群众缺乏理性消费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有的人是看中了部分山寨食品比正规商品便宜,还觉得挺体面,有的则是知识水平有限,无法辨别以假乱真的山寨食品。”
分析人士指出,尽管我国出台了 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但有法不依、违法未究问题仍较为突出,农村地区成为监管空白地带。对违法者来说,违法成本低、违法收益大,而对农村消费者来说,维权成本高、维权收益小甚至没有收益,助长了山寨食品在农村的泛滥。
不仅如此,农村消费者打假维权的意识也不高。上个月,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对2012名受访者进行调查的结果显示,如果在“山寨店”买到了假冒商品或服务,仅45.6%的受访者会维权,16.4%的受访者坦言不会,38.0%的受访者表示会视情况而定,其中一线城市受访者遇到“山寨店”会维权的比例*高(53.1%。
“现在大家生活都好了,吃的喝的也不愁,即使买到假的,一般就直接扔了,或者拍照发朋友圈笑一笑,很少有人投诉维权。或许正是因为大家的不在意、不重视,才助长了山寨食品层出不穷。”壮壮说。
对此,刘俊海建议,农村消费者要以法律为武器,大胆维权。根据《食品安全法》,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农村市场监管别缺位
对于如何解决山寨食品泛滥的问题,刘俊海认为,要从源头上倡导食品生产商、销售商慎独自律、择善而从,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农村消费者是弱者中的弱者,不能为了利益坑害他人。同时,要健全行业自律制度,行业协会加强自律,清除潜规则、害群之马和霸王条款,不让生产山寨产品的企业有任何生存空间。”
专家表示,要打造农村消费者友好型的行政监管体系和司法救助体系。市场失灵时,监管者不该失灵;监管者失灵时,法院不该失灵。市场监管部门要主动向农村延伸,可通过巡回监管的方式,走出办公室,走近农民。当地法院应开门立案、凡诉必理,快立案、快审理、快判决、快执行,重点解决农民朋友维权难、打官司难、执行难的问题。不能让农村市场变成食品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
刘俊海建议,健全基层消费维权体系,通过在村委会建投诉点,做到农村消费者在哪儿,农村消费维权工作就延伸到哪儿。同时,加大社会和媒体监督力度,建立第三方独立评价体系,由学界开展学术评价,做出有公信力的、独立客观的评估与评价。
除了增强维权意识,刘俊海提醒,农村消费者还要及时保留证据。“要及时保存食品包装、宣传册等证据,买东西时别忘了要发票或收据,以免维权时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刘俊海说,要明明白白看广告,认认真真选食品,淡定从容存证据,依法理性去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