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丹阳听众张先生6月13日向江苏新闻广播《双声道》节目反映,6月12日他在丹阳金鹰国际购物中心超市购买了一盒安佳轻欣脱脂
牛奶,他保留了票据,回家后发现这个牛奶5月份就过期了。他找到金鹰超市,但是超市认为这个牛奶是他偷偷带进来放在货架上的,张先生要求丹阳金鹰调取现场监控,但被拒绝。
购买过期的食品,应该怎么依法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的,赔偿一千元。
如果是明知过期的食品,还要继续购买,这样的行为法律是否支持?
*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三条规定:“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双声道6》节目组6月12日将此事反映给了丹阳金鹰国际购物中心的客服,客服表示记录下来,然后给出回复,但遗憾的是至今《双声道》节目组并没有接到丹阳金鹰客服的回电。
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查,金鹰称现场视频已被拷走
《双声道》节目组联系了丹阳市场监管局食品科,食品科一位姓彭的工作人员介绍,节目关注当天下午4点,执法人员就到现场调查,希望能够调取当时的监控,但是据丹阳金鹰国际购物中心向市场监管局反映,金鹰超市认为投诉人张先生是恶意投诉,所以已经报警,辖区的派出所已经介入,当时现场视频已经被辖区派出所拷走。
这位姓彭的工作人员介绍,张先生要求调看的超市监控,对于市场监管局调查此事来说,并没有实质意义,因为即使监控能看到张先生从货架上拿了一盒牛奶出去,也不能证明这盒牛奶就是他反映的那盒过期牛奶。
但对于丹阳金鹰超市来说,所销售的每一盒牛奶,每一桶食用油都应有批次号,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这些批次号都应该提供给市场监管部门用于调查,因为金鹰是总部位于南京的企业,丹阳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通知金鹰总部,请金鹰总部法定代表人授权后,提供这盒牛奶所属批次号给他们主管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认定:丹阳金鹰国际购物广场存在违法行为!
6月22日丹阳市场监管局食品科的这位姓彭的工作人员给出回复,丹阳金鹰国际购物广场未能提供出这批牛奶的进货详细情况,例如牛奶的生产日期等,丹阳金鹰国际购物中心超市这样的做法属于违法行为。
【丹阳市场监管局:这个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安全法要求追溯产品的进货日期,产品品名,规格,生产日期批号,它的生产厂家地址等,都应该记录在金鹰的台账记录里面,这个违法事实肯定存在的!】
丹阳金鹰将面临怎样处罚?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依据上述相关规定,丹阳市场监管局将对违法的丹阳金鹰国际购物中心超市处以警告,并要求限期改正。因为丹阳金鹰超市没有提供出这批牛奶的具体生产日期,投诉人张先生的问题牛奶是否是在丹阳金鹰超市购买的,仍然是悬而未决的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