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 广东省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获悉,为破解 食品 小作坊 监管难题,佛山市出台政府规章《佛山市食品 生产加工小作坊集中 管理办法》,全面实行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集中管理”.经过整治,食品小作坊实现了园区化建设、集约化发展、合法化经营、规范化管理,产品合格率和市场竞争力大幅提升。
加强政府引导,促进产业聚集。采取“政府扶持、企业投资、市场运作”的总体思路,由企业投资建设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引导食品小作坊入驻经营,实现由分散向集中、由个体向集群发展的转变,打造成地方特色食品的产业集聚区和示范区。政府对场地租金、产品检测和视频监控等给予资金扶持,如检测微生物和色素项目,每批次分别补贴125元和350元。目前,佛山市已经建成14个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累计投入财政和社会资金3.2亿元,超过九成食品小作坊入驻经营。
推动供给侧改革,做好加减法。在提升质量和效益的同时,降低小作坊的食品安全风险。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定《佛山市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食品小作坊仅能生产烧腊、豆腐和血豆腐。按照“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原则,帮扶引导市场有需求、质量有保证、监管跟得上的食品小作坊进入集中加工中心,逐步向标准化、企业化方向发展,全部淘汰土榨花生油、散装白酒等高风险食品小作坊。全市食品小作坊数量从2010年1400多家减少到目前的295家,日均熟食销量达45吨,销售额315万元,同比增长185%.
提高建设标准,符合卫生规范要求。一是依据《食品生产厂卫生规范》(GB14881,制定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技术规范,确保规划、建设、卫生和管理等符合卫生规范要求。二是打造“阳光车间”,每个小作坊安装高清监控探头4至5个,监管部门可以对生产过程进行远程实时视频监控。三是统一配备符合卫生规范的车辆215台,定期清洁,降低运输环节食品污染的风险。四是严格执行环保政策,每个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投入200多万元,配建符合标准的环保设施,对废水、废气和废油统一处理,达标排放。
落实管理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佛山市将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打造成政府公共治理的服务平台,由其承担部分食品安全管理和服务职能,实现进货验收、出厂检验和定期巡查等统一管理,发现问题后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一是打造产业联盟,发布南海烧腊、均安烧猪等28个团体(联盟标准,解决无标生产的问题,打响传统地方特色食品品牌。二是落实出厂检验,每个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均规划建设检验室,明确出厂检验的项目,定期进行检测。三是开发溯源系统,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小作坊食品随附合格证才能进入市场销售。
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一是开展风险分级管理,将食品小作坊纳入*高风险等级R4级,监管部门每年至少开展4次以上的现场监督检查和2次以上的抽样检验。二是充分利用两法衔接,佛山市成立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严厉打击食品安全刑事犯罪,2017年取缔生产性窝点73个,刑事立案35宗,逮捕犯罪嫌疑人44人。三是加强源头管控,针对食品小作坊原料主要是肉品的特点,佛山市全面实行肉品“统一屠宰、冷链配送”,每天配送生猪13000多头、菜牛330头,销售范围覆盖所有食品小作坊,有效遏制私宰、走私肉品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