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记者从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12月1日,省政府食安办等15部门印发了《关于提升 餐饮业 质量安全水平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农业投入品开始,到配送、 采购、基础配套等全链条入手,对每个环节都做了相应规定,形成了工作闭环,确保百姓“舌尖上的安全”,这是一次探索和创新。
“民以食为天”,餐饮业作为面向大众消费的重要行业,其质量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意见》围绕河北省餐饮业的质量提升、监督管理和服务、餐饮业发展和布局等做出了规划性的指导。主要包括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全面开展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全面提升餐饮业创新发展水平和如何组织实施五方面内容。
河北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巡视员张志杰介绍,该《意见》的主要特点之一便是全程衔接。从以往的监管实践看,由于食品安全的链条长、环节多,任何一个环节失守,都可能引发意想不到的问题,该《意见》从农业投入品开始,到配送、采购、加工、环境、人员、制度、设施、相关产品、基础配套、重点区域管控及品牌建设、网上网下等全链条入手,每个环节都提出了要求,做了相应规定,构筑了安全屏障。
《意见》规定,严格制度建设和人员管理。餐饮服务提供者要建立保证餐饮食品安全的各项制度,配备经考核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严把原辅料购进质量安全关,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建立稳定的原料供应渠道或供应商,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保证购进原辅料的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定期检查和处理超过保质期或者变质的食品及原料。
加强网络餐饮服务监管,严格落实网络第三方平台和自建网站的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要求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具有实体店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保证公示菜品和信息的真实,配送阶段不被污染,消费者投诉及时处理。同时,加强网络餐饮服务监督检查和网上监测,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全面开展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从源头严控,环节严管入手,确保餐饮质量安全。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中,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实行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严格执行兽药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推行《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加强肥料生产许可管理,强化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产品的日常监管。
在餐饮品牌建设方面,主要围绕提升餐饮质量安全和信誉,大力推广名店、名厨、名菜,积*培育地方餐饮品牌,创建河北省服务**,开展“冀字号”餐饮品牌的创建活动,宣传品牌文化,树立品牌形象,保护和传承餐饮***。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进一步促进京津冀餐饮业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消费拉动加强中外餐饮文化交流,鼓励特色餐饮“走出去”,提升中华饮食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此外,全面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加大对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环境卫生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强化对米面油、肉菜果等重点产品中重点项目的监督抽查,加强对餐饮用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管,并及时公布监督检查结果和抽检结果。
《意见》的发布实施,将促进河北省的餐饮业越来越规范,让百姓吃得更加放心,目前,全省各级各部门正在细化措施,严格落实《意见》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