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公布环境食品药品犯罪十大案例

百检网 2021-11-15
  12月19日,在 陕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省公安厅发布了陕西省今年以来打击环境、 食品、药品犯罪十大案例。
 
   1

  师某制售假冒穆堂香等 **调味品案
 
  2017年5月31日,省公安厅组织相关地市对涉嫌销售假冒穆堂香鸡精的西安朱雀蔬菜批发市场、鑫朱雀农贸批发市场、欣桥蔬菜批发市场、祥云农副产品交易市场、方欣调味品批发市场等5家农贸市场进行调查,发现刘某等人有涉嫌制售假穆堂香调味品等情况。7月31日,执法人员成功打掉师某、刘某等跨省制售假冒调味品的犯罪团伙,共抓获嫌疑人18人,捣毁9条售假链条,查获12个窝点,查获大量假冒穆堂香等品牌调味品成品及造假设备、假冒商标标识等,涉案价值约2000万元。
 
  2

  杨某等生产销售

  有毒有害食品案
 
  2017年4月24日,西安市公安局经开分局接群众举报:有人非法进行肉类加工。民警立即到雁塔区三兆村一出租屋开展调查,现场抓获正在加工羊杂制品的嫌疑人杨某等6人。经查,2017年初至4月下旬,杨某夫妇从宁夏收购生羊头、生羊肚、生羊肝等,在西安租用民房进行加工,成品销售到西安周边地区。4月25日,杨某某等6人被西安市公安局经开分局刑事拘留,7月25日,杨某某等4人被未央区人民检察院起诉。
 
   3

  陈某生产销售

  有毒有害食品案
 
  2017年9月上旬,咸阳市泾阳县公安局通过排查,一个生产土豆粉的黑作坊“咸阳宣康食品加工厂”浮出水面,经鉴定,提样的土豆粉铝超标达6倍多。10月18日,执法人员联合对宣康食品厂进行查处,现场查获有毒土豆粉、明矾、防腐剂、色素等各种添加剂及土豆粉加工机等设备。抓获陈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经查,2015年8月以来,陈某夫妻在咸阳市秦都区陈杨寨街租赁一民房,注册咸阳宣康食品厂,雇佣工作人员生产、销售土豆粉、凉粉。并销往咸阳市区及泾阳、礼泉、乾县等周边县区,涉案金额100余万元。
 
  4

  袁某生产、销售

  伪劣产品案
 
  咸阳市公安局在工作中获悉,2016年以来,犯罪嫌疑人袁某等人在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久安乡吴山村租用民房,购买制假设备和制假原料,长期生产销售假茅台、假五粮液、假国窖1573等国内驰名高端白酒,并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联系全国各地的购买客户,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2017年7月6日,咸阳市公安局在贵阳市对该案涉案犯罪嫌疑人收网,一举将袁某等7人抓获,现均已被刑事拘留,同时将该犯罪团伙两个销售窝点捣毁。目前,该案已抓获犯罪嫌疑人9人,其中刑事拘留7人,逮捕1人。
 
  5

  蔺某等人生产、销售

  有毒有害食品案
 
  渭南市蒲城县公安局成功查处了11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现场查扣含铝香甜泡打粉约3千克。3月29日,蒲城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联合蒲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检中心对全县18个乡镇近百家包子店进行了抽样检测,检测结果为11家包子店的包子铝残留量超标严重,有的甚至达到了1500毫克/千克,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蒲城县公安局已对其中涉及罕井、龙池、兴镇、永丰、洛滨等镇的11家包子店立案侦查,抓获嫌疑人6名。
 
   6

  郑某生产、销售

  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
 
  2017年8月4日,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食药大队对辖区麻地湾时利和农贸市场郑某经营生产、销售的“雷鹏高记卤味”店进行现场检查,从该卤肉店发现添加剂亚硝酸钠疑似物21袋(其中18袋为过期的,当日对该卤肉店现场提取卤汤、卤猪耳朵、卤肉等样品进行检测,其检测结果均不合格,对该卤肉店现场提取的亚硝酸钠疑似物进行定性检测,其结果主体成分为亚硝酸钠。经查,该店自2014年2月开始加工卤肉制品,在卤肉中添加亚硝酸钠、胭脂色、日落色等添加剂。添加剂亚硝酸钠购自古城农贸市场内杜某经营的香料店,以每袋15元价格购买了18袋,在其他香料店购买3袋。该案累计涉案资金21万元。
 
  7

  王某生产销售

  有毒有害食品案
 
  2017年10月12日,安康市汉滨公安分局环食药大队对汉滨区关庙镇金星村七组王某经营的晏家蒸面店及家中进行检查,发现罂粟种子和罂粟壳净重17.5千克。经查,2017年3月起,王某为达到提味的功效,私下购买了大量罂粟原植物种子,每日在家中加工成粉末,并带至蒸面店添加至蒸面。经检测其用于调味的辣椒油和五香粉中含有大量的罂粟碱和那可丁等物质。10月13日,王某被汉滨分局刑事拘留。
 
  8

  紫阳济善堂大药房

  销售假药案
 
  2016年12月28日,安康市紫阳县公安局接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济善堂大药房经营 “坐骨神经痛丸”等14种假药案件并立案侦查。2017年1月5日,民警将为济善堂大药房提供假药的李某、王某夫妇抓获。2月16日,民警在西安市将王某上线供货人徐某抓获。经查,2015年以来,徐某在西安市以门店方式经营公司期间,明知无法获取相关供货人经营资质和相关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等资料的情况下,仍从多地多次进购玛卡浓缩片、蚁力神、伟哥、烈火金刚、速效海狗丸、海狗参茸等壮阳类产品进行销售。下线王某以电话联系、网购等方式购进大量假药在安康市境内加价销售。从查货的销售单据显示,徐某销售网络涉及4省10余市60家,涉及假药品种42种,涉案金额50余万元。
 
   9

  孙某等人

  生产销售假药案
 
  2016年3月10日,西安市公安局食药侦支队接到群众举报有人通过虚假宣传方式,向全国呼吸疾病患者销售自制假药的线索后,立即组织开展调查。2017年6月21日,执法人员在西安市莲湖区五一巷五一公寓、西安市碑林区振兴路朱雀东坊小区抓获犯罪嫌疑人孙某等4人;现场查获成品假药“百草清肺胶囊”、“川贝益肺胶囊”2000余瓶、制假设备一套、各类假药标签5000余张、假公章4枚、未装瓶胶囊约50公斤、未装瓶丸剂约15公斤等。经核查该案涉及多地,涉案金额800余万元。
 
  10

  李某等

  非法经营(药品案
 
  经群众举报,2017年2月22日,西安市公安局食药侦支队联合市食药监局在李某等人的库房内查获大量未销售的药品684种及销售记账本等证据。经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现场查扣药品进行询价,现场药品价值290余万元。执法人员在库房内查获的账本,经司法审计过往销售金额超过1350万元。经查,2009年至今,李某在没有任何经营药品资质的情况下通过非法渠道购进各类药品,存放于其在新城区长乐中路45号某租赁房内,并加价销售给西安地区的药店及有购药需求的个人。李某先后雇佣犯罪嫌疑人李某利、李某莞和杨某选三人参与其非法经营药品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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