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山西通报7批次食品不合格,涉及饮用水、老陈醋等

百检网 2021-11-15
   食品伙伴网讯,10月9日,山西省 食药监局通报了7批次食品不合格,涉及 饮用水、老 陈醋、锅巴等,快来看看吧!
 
  抽检信息显示,4批次饮用水检出致病菌铜绿假单胞菌,分别为:吕梁市枣林泉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枣林泉饮用纯净水、柳林县碧海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其它饮用水、山西尧龙山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清大淼尔桶装饮用水、侯马市九杨沟矿泉水厂生产的桶装其它饮用水。
 
  铜绿假单胞菌是常见的细菌之一,常存在于潮湿的环境,如土壤、水、空气中,该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在机体抵抗力降低等特定条件下可致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一是原料水体受到感染;二是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杀菌不彻底;三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
 
  还有1批次山西兴县明湶老陈醋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明湶老陈醋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超标。
 
  作为一种食品添加剂,苯甲酸可起到防腐作用,多用于调味品类、面酱类、果酱类、酱菜类食品中。苯甲酸是相对比较安全的食品防腐剂。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食醋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长期食用会破坏人体肠道正常菌群平衡,严重时危害人体肝脏和肾脏。
 
  除上述不合格产品外,还有1批次龙康锅巴(油炸型膨化食品、1批次兴康花生锅巴被检出菌落总数超标。分别来自运城市盐湖区运福食品厂生产的、山西关戈尔阳光食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运城市盐湖区城西机电化工产业集聚区机电北路19号生产的。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山西省食药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拔打12331投诉举报。

      相关报道: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3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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