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上午,抚顺市望花区市场 监督 管理局、教育局相继接到 幼儿园家长举报,反映“红太阳幼儿园”存在 食品 安全问题。为此,望花区立即启动 应急预案,相关职能部门组成 调查组进入“红太阳幼儿园”进行调查。并提出要积*调查、深入了解、科学研判,如果情况属实,绝不姑息,严肃 处理。
21日中午,望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红太阳幼儿园”进行现场检查,调查取证结果:该幼儿园的餐饮服务许可以及食品经营人员健康证,认定证照齐全;在食堂冷冻柜底层留存的半袋由漳州市某公司生产的精制大豆肉松,产品生产日期为2016年11月30日,保质期6个月,超过保质期;一袋我市某食品加工厂生产的冷面,无生产日期和净含量;一白色塑料容器盛装的小米,生有米虫;在食堂洗漱间发现盛装直接入口食品容器,部分未消毒。执法人员当场对该幼儿园经营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依法予以扣押,同时认定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一是没有按照保证食品安全要求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和超过保质期食品;二是采购食品原料没有索证索票;三是使用未经消毒的盛装直接入口食品的食品容器;四是涉嫌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五是涉嫌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禁止经营的食品,区市场管理局将在进一步调查后根据《 食品卫生法》进行严肃处理。
望花区疾控中心也同步跟进调查。据疾控中心负责人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如果医院发现1例食物中毒患者,必须24小时内在《食源性疾病报告系统》中报告,具有感染性的,根据《传染病防治法》,24小时内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中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系统》报告,如患者超过2例,属于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医院在2小时内在《食源性疾病暴发网络系统》进行报告,如果患者超过10例,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院在2小时内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中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系统》进行报告。
望花区疾控中心食源性疾病监测与疫情监测工作人员立即进行核查,近一个月内无“红太阳幼儿园”托幼儿童食源性疾病病例报告;区疾控中心工作人员赶往市第二医院疾病预防控制科,对儿科门诊进行核查,近一个月内,儿科门诊并无“红太阳幼儿园”托幼儿童中毒病例。经区疾控中心鉴定,这起食品问题不是食物中毒事件,不构成食源性疾病暴发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望花区教育局在事件发生后也立即做出积*反应,会同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红太阳幼儿园”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在认识错误的同时,真诚与幼儿家长对话,满足家长的合理诉求。该幼儿园负责人接受批评,表示服从处理,并以书面形式向全体家长道歉,按照有关部门要求进行整改。
同时,望花区教育局委派学前教育专干,到“红太阳”等幼儿园进行督查巡视,确保在全区幼儿园孩子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望花区教育局立即召开全区幼儿园长会议,要求各幼儿园对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检,确保幼儿日常食品安全。望花区教育局与市场监督局、疾控中心领导分别接待了幼儿家长代表,并与家长代表建立信息沟通平台,家长代表对望花区的积*态度和处理方法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