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量服用正规保健品无可厚非,但如果把保健品当药品服用,有病不去医院,*终只会耽误治疗。近日,长沙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印发《长沙县保健食品非法营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将进一步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营销和虚假宣传行为,规范保健食品经营秩序。
六旬娭毑花费上万元把保健品当药品用
近日,家住长沙县榔梨街道的唐女士犯了难,她60岁的母亲伍娭毑几乎每天都要到家附近的一家保健品公司听讲座,对那里的保健品深信不疑,花费上万元买回一大堆,甚至把它当药品吃,劝都劝不住,唐女士对此颇为无奈。
“我带妈妈去医院看病打针,医生说打消炎的,她就不打,说自己买的保健品是消炎的。”唐女士介绍,她妈妈早上五点多就去红瑞健康养生馆上课,“**不去就跟丢了魂一样”。
接到举报后,长沙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和榔梨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赶到现场进行检查。
经查发现,这家红瑞乐邦健康生活馆虽然具有营业执照以及保健品经营许可证,但在推销中涉嫌误导消费,并且场地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消防设施不完善。随即,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临时性关闭,责令接受整改和后续检查。
保健食品不能宣传治病疗效
“很多不法商贩利用老年人对保健食品信息掌握不全,以及老年人本身大多患有慢性疾病等特点,采取所谓培训、免费试用、分发小礼品等方式,施以小恩小惠来吸引老年人,违法宣传保健品治病的功效,蛊惑老年人高价购买大量保健食品。”长沙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药械和化妆品管理科相关负责人提醒,保健食品不具备治疗疾病的功能,不能用来替代药品。
据介绍,药品是治疗疾病的物质,其包装说明书明确该药品的功能和主治范围。每一个药品,都必须经批准并取得药品批准文号(国产药品:国药准字+一个字母+8位数序号,并且在药品包装上明确标注批准文号。
保健食品的本质仍是食品,虽有调节人体某种机能的作用,但它不是人类赖以治病的物质。正规外包装盒上标出天蓝色形如“蓝帽子”的保健食品专用标志,下方标注批准文号,如“国食健字【年号】××××号”,或“卫食健字【年号】××××号”。国产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是“卫(国食健字”,进口保健食品是“卫(进食健字”。
此外,该负责人还提醒消费者要加强对保健食品宣传语的甄别能力,保健食品的包装和说明书不得标注任何治疗疾病的相关表述,超出说明书功能范围的宣传,都属于违法宣传,尤其是称保健食品具有治疗疾病的宣传,都是不可信并且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