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淄博市2017年4月份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对全市4月份涉及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一批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进行公布。其中,沃尔玛百货、淄建集团医院分别收到4万元罚单。
淄博市:淄博恒安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劣药,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5074元、并处罚款10320元;山东东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说明书、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器械,受到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张店区: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淄博柳泉路分店经营标签不符合 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一案,受到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34.86元、罚款40000元的处罚;淄博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食药部门依法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奥丁格出口装啤酒6瓶、罚款20000元;淄博淄建集团医院使用过期医疗器械,食药部门依法没收违法使用的医疗器械、并处罚款40000元整;王某梅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经营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张店区食药局依法没收其所有食品、没收所有违法所得347元并处罚款55500元整。
临淄区:淄博优购商贸有限公司经营超限量使用添加剂的樱桃李果食品,食药部门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14元,罚款10000元;淄博平民药品超市有限公司从无证单位购进药品,食药部门依法没收其违法购进药品,没收违法所得35元,罚款1140元。
博山区:淄博冶金医院从无证单位购进药品,受到没收药品、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淄博颜山医院使用过期医疗器械,博山区食药局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过期的医疗器械并处罚款20000元。
周村区:周村区北郊镇中心卫生院固玄庄村卫生室从无证单位购进药品,周村区食药局依法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没收违法所得132元,并处三倍罚款1230元。
高新区:淄博永福商贸有限公司魏家店经营禁止生产经营食品,高新区分局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51.68元、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
桓台县:山东省桓台县联华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桓台县食药局依法处罚款并没收其违法所得;桓台县荆家镇中心幼儿园经营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桓台县食药局依法处罚款;淄博山河医药有限公司经营禁止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桓台县食药局依法处罚款。
高青县:淄博鲁星面粉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高青县食药局依法处罚款8000元;淄博中农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高青县食药局依法处罚款10000元。
沂源县:沂源县银河幼儿园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沂源县食药局依法处罚款6000元;沂源县第四中学使用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沂源县食药局依法没收违法食品并处罚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