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记者获悉,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江西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规划》总体目标提出,到“十三五”末,我省食品药品安全质量水平、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发展目标
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健康江西”建设——
提出“四*”监管机制:*严谨的标准、*严格的监管、*严厉的处罚、*严肃的问责。
到“十三五”末——
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食品医药产业得到持续健康发展;
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提升检验检测能力
“十三五”期间提升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必须完成16项主要指标,包括——
省级药品检验机构对化药和中药全项检验能力达****,对化妆品检验能力达80%;
省级食品检验机构对食品、保健食品检验能力达****;
省级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对市场常用医疗器械检验能力达95%;
设区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对化药和中药全项检验能力达95%,对食品、保健食品检验能力达85%;
每个月配备一台快检车,县级食品药品快检室对常用食品快检能力达****;
培训500名监督人才
实施技术监督人才培训计划——
重点培训500名检验检测、审评认证、预警监测专业人才。
到2020年,监管人才总量达到0.13人/千人口配备标准;
食品药品监管紧密相关专业人才比例超过75%;
具有法律教育培训背景的行政监管人才比例达到****。
满意率要达85%以上
到“十三五”末——
年食品中毒事故率控制在4.5人/百万人口之内;
建立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
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满意率要达85%以上。
主要措施
“田头到餐桌”全程监管
目前,我省现有持证食品生产企业4239家、经营企业282730家、餐饮企业97450家。《规划》特别强调,要建立食品药品质量追溯制度。加强与农业等部门协作,强化“从田头到餐桌”全过程的监管,提升食品安全。
加快对“食责险”立法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对因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存在缺陷,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时依法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目前部分省市已经开始试点工作,但由于缺乏法律依据,企业购买动力不足。
为了让“食者心安”,以后“食责险”或许不是企业想不买就不买了,《规划》提出,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快推动地方立法调研工作,围绕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惩罚性赔偿(惩罚性赔偿,又称示范性赔偿或报复性赔偿,是指由法庭所作出的赔偿数额超出实际的损害数额的赔偿制度等国家食品药品安全相关制度建设安排,制定相关政策,加强我省地方性法规制定力度。
重拳规范“四小”食品
据统计,我省共有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小食杂店“四小”食品28.6万家。
如何加强“四小”食品监管,我省出台《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提出食品小摊贩实行备案卡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对食品摊贩和现场制售主体等重点对象的监管。
到2020年,对85%以上的主要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风险等级评定,对食品安全风险等级高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每年至少检查4次;风险等级中等的,每年至少检查2次,风险等级较低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每年至少检查1次。
可即时查询企业信用
完善食品药品行业信用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推进信用信息异地和部门间共享,促进信用状况与市场挂钩,实施统一的“黑名单”制度。
规划建立一套完善的食品药品企业信用管理平台,实现企业信用记录电子化存储,探索建立诚信档案普通民众即时查询手段。此外,我省鼓励普通公众及行业内部人士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完善举报奖励措施,加大对有效举报的奖励额度,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