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群众的
此次专项检查,以糕点、馒头、面包等面制品的生产单位为重点,主要检查“禁将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用于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膨化食品生产中不得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小麦粉及其制品(除油炸面制品、面糊(如用于鱼和禽肉的拖面糊、裹粉、煎炸粉外生产中不得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生产者是否严格规范添加剂使用管理,是否建立使用台账和投料记录;是否实行五专管理(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和专柜保存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生产者对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不知道不理解的情况,执法人员详细讲解了含铝食品添加剂对人体的危害,并向其大力宣传国家卫计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2014年第8号,要求生产者切实按照相关规定,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