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四川省
例会采取定期召开和紧急召开两种形式。食品安全方面,省局每季度召开一次定期例会,各市(州局每2个月召开一次定期例会,各县(市、区局每个月召开一次定期例会。遇突发应急事件时,可随时召开专题会议。例会参会人员除有关局领导、食品监管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外,必要时邀请专家、下级局和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商(协会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主要由相关处室报告收集整理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信息,评价安全风险,分析风险性质,确定风险等级,提出预警、控制和纠正措施,*后形成会议纪要,编发风险研判报告,供决策部署食品药品风险防控工作参考。
为确保两项例会制度落到实处,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还建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研判考核评价机制,对及时准确分析排查风险,有效防控风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不认真分析排查风险,防控措施不力酿成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或事件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肃问责。
该制度规定,对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按“一般风险、中等风险、严重风险”实行分级管理,根据例会评定的风险等级和风险性质,由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过及时发布风险警示信息、查封扣押食品药品、专项整治等措施依法实施风险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