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福建讯 9月17日下午,福建省
双方加强日常监管协作,联合对生产企业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流通环节检查,处理不合格进口食品。同时,对产品全部出口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再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由检验检疫部门直接实施备案并进行监管;对产品既出口又内销的食品生产企业,双方在实施准入许可时,将已取得的出口食品卫生备案证明或国内食品生产许可证作为本部门准入许可的重要参考,可直接采信审核结果或验证后采信。
在检验检测方面,双方充分利用对方检测资源优势,加强技术交流,共同提高检测技术水平,联合开展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究。双方实现信息共享,交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执法检测结果和质量安全状况等信息,共同开展风险分析,加强企业信用信息交流。联合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建立案件协查和移送机制,及时移交属于对方监管的案件,密切协助对方调查取证,及时通报相关违法违规企业查处情况。
双方联合对企业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