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日前出台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对全省餐厨废弃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及监督管理作了明确规定。办法指出,餐厨废弃物管理将纳入
餐厨废弃物管理将纳入餐饮企业等级评定
办法规定,餐厨废弃物管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餐饮行业协会制定相关标准,餐厨废弃物管理将纳入餐饮企业等级评定条件。
设区的市、县(市、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将餐厨废弃物监督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对餐厨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处置提供资金保障。在城市、县城和有条件的镇(乡、农村社区实行餐厨废弃物分类投放、专业收集运输、统一处置制度。
鼓励通过节约用餐、净菜上市、改进食品加工工艺等方式,减少产生餐厨废弃物。鼓励和支持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等先进技术、工艺、设备的研究、推广和应用。
不得私自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
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招标等公开竞争方式,确定收集运输、处置企业,并与其签订经营协议,明确经营范围和服务标准等内容,相关企业和个人不得私自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置活动,违者*高将处以3万元罚款。
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缴纳餐厨废弃物处理费,不得将餐厨废弃物交由未签订经营协议的单位和个人收集运输、处置,违者将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不得将餐厨废弃物与其他垃圾混倒或者排入排水管道、河道、公共厕所、公共场所等处。
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将制定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联单制度,建立餐厨废弃物计量、监测和驻厂监督员制度,对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设施运行管理情况进行实时监督和定期考核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应急预案,组织建立餐厨废弃物应急处理系统,确保紧急或者特殊情况下餐厨废弃物的正常收集运输、处置。
投诉举报将获奖励
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监督管理制度,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收集运输、处置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除此之外,还将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接受并及时处理对违反餐厨废弃物管理规定行为的投诉和举报,对举报属实的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