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23日讯(记者 郭延冉 通讯员 郭增辉为保障春节期间百姓"舌尖上的安全",莱芜市
本次抽检的食品既包括预包装食品,也包括散装食品和现场制售食品,抽检覆盖了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批发市场、超市、集贸市场、食品零售门店以及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等单位。其中,从59家食品生产企业抽取8个品种59批,从8家流通企业抽取6个品种46批,从13家餐饮企业抽取5个品种25批,经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合格率99.2%.
不合格产品为我市某餐饮服务单位购进的腐竹,因非法添加防腐剂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目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正在组织复查,并对相关产品采取了强制措施。
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春节期间购买食品,尽量选择在证照齐全有效的商家购买食品,谨慎购买小摊点特别是流动摊贩所售食品。到餐馆用餐,尽量选择有"笑脸"的餐饮单位。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
另外,为保障节日期间群众用药安全,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开展了春节期间全市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专项抽检活动。本次共抽取7家涉药单位的5大类药品20个批次、3大类医疗器械3个批次,抽检合格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