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开展节前大宗消费食品抽检 10批次食品不合格

百检网 2021-11-15
    食品伙伴网讯 近日,辽宁省 食药监局 抽检19大类节日消费量大的食品,共计487批次,其中有10批次食品不合格。
 
    据名单显示,本次抽检的10批次问题食品有4批次产品因复检异议期及风险监测项目未公布名单,其余6批次为:
 
    法库县王宁超市发生活广场销售的“佳梦”甘草杏肉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法库县法库镇杨明明干调商店销售的“铁石”铁石酸菜二氧化硫超标;

    阜新市海州区张凤珍熟食摊床销售的散装酱鸡肝检出苯甲酸;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城区大府炖菜饭店销售的散装熏猪肉肠 、王永伟老牌风味肘子店销售的散装熏鸡和烤鸭均检出亚硝酸盐超标。
 
    菌落总数是用来判定食品被细菌污染的程度及卫生质量,它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以便对被检样品做出适当的卫生学评价。菌落总数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标志着食品卫生质量的优劣。根据《GB 14884-2003 蜜饯卫生标准》,凉果类中菌落总数应不超过1000CFU/g。
 
    二氧化硫是国内外允许使用的一种食品添加剂,通常情况下该物质以焦亚硫酸钾、焦亚硫酸钠、亚硫酸钠、亚硫酸氢钠、低亚硫酸钠等亚硫酸盐的形式添加于食品中,或采用硫磺熏蒸的方式用于食品处理,发挥护色、防腐、漂白和抗氧化的作用。根据《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腌渍的蔬菜中二氧化硫*大残留量为0.1g/kg。
 
    苯甲酸在食品中常作为防腐剂,在酸性条件下,对霉菌、酵母和细菌均有抑制作用,但对产酸菌作用较弱。由于苯甲酸对水的溶解度低,故实际多是加适量的碳酸钠或碳酸氢钠,用90℃以上热水溶解,使其转化成苯甲酸钠钠后才添加到食品中。
 
    亚硝酸盐主要指亚硝酸钠,在肉类制品中允许作为发色剂限量使用。由亚硝酸盐引起食物中毒的机率较高,食入0.2~0.5克的亚硝酸盐即可引起中毒甚至死亡。根据《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熏、烧、烤肉类中亚硝酸钠残留≤30mg/kg。
 
    对本次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问题食品,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各市食药监部门根据《 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采取下架、封存等措施,控制不合格/问题食品,并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予以查处。

    相关报道: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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