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霸王香肠使用亚硝酸钠遭市民质疑 官方回应

百检网 2021-11-15
     信网1月13日讯 为了提高 食品的色香味,在食品生产过程中使用 食品添加剂已经成为各生产厂家的通用办法,而国家为了规范食品安全问题,也发布了食品 添加剂的使用标准。市民胡先生在 沃尔玛超市中购买了海 霸王黑珍猪 香肠,在 配料表中发现了食品添加剂亚 硝酸钠,而他认为这种添加剂不能使用在 冷冻食品中,因此在香肠中使用亚硝酸钠属于 非法添加。对此,海霸王食品有限公司提供了黑珍猪香肠的 检测报告,证明该产品质量过关。同时,信网(热线0532-80889431也查询到,亚硝酸钠是国家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规定的剂量下,可以使用在多种 肉制品中。
 
    冷冻香肠添加亚硝酸钠被疑违规
 
    胡先生在生活里是个“肉食爱好者”,家里的冰箱里经常储存着一些熟肉制品或者半成品,冷冻香肠就是其中之一。“之前去济南,我在济南的沃尔玛超市里购买过海霸王的黑珍猪冷冻香肠,回到青岛后,在台东的沃尔玛超市也购买了同样的产品。”
 
    本以为这就是一次再普通不过的购物,可仔细查看了产品包装后,胡先生发现这种冷冻香肠中有多种食品添加剂,其中居然还有亚硝酸钠。“这种食品添加剂肯定是有害处的,一旦使用不当就会使人中毒。”
 
    胡先生说,自己常年关注食品安全问题,所以对亚硝酸钠这种食品添加剂很有印象,“几年前杭州就有一起案子,生产厂家因为使用了亚硝酸钠被处罚,这就说明亚硝酸钠是不能随意添加到食品中。”胡先生向信网提供了这份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3浙杭行终字第320号中看到,2012年4月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做出批复,表示亚硝酸钠只允许使用在腌腊、酱卤肉制品等产品中,速冻食品(速冻其他食品不在使用范围中,因此食品生产单位受到了行政处罚。
 
    然而,信网却发现,在胡先生提供的判决书中,生产单位被处罚的原因并不是使用了亚硝酸钠,而是使用了“分析纯亚硝酸钠”,这是一种化学试剂,与食品添加剂亚硝酸钠并不完全等同。
 
    亚硝酸钠作为添加剂在食品中使用普遍
 
    为了弄清楚胡先生所反映的情况,信网来到台东沃尔玛超市,在肉制品冷柜中找到了这种海霸王黑珍猪原味香肠。在食品配料表里,也的确写有亚硝酸钠。
 
    如果亚硝酸钠真的不能添加到食品中,为什么生产厂家还会堂而皇之地把这种添加剂写到配料表中呢?不仅如此,信网还发现,亚硝酸钠这种食品添加剂是广泛使用在肉制品中的。在同一冷柜中,信网还看到了其他品牌的培根肉、鸡肉串等肉制品,配料表中也都有亚硝酸钠。
 
    信网还联系到了海霸王山东地区的销售负责人葛经理,他表示公司的确接到过胡先生的投诉,目前由海霸王北京分公司的刘经理具体负责与顾客协商对接。
 
    “在接到顾客的投诉后,总公司已经把这种香肠的检测报告发给了我,我们的产品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在葛经理提供的检测报告上,信网看到这种产品的各项检测数值均符合国家要求。
 

    国标中允许使用亚硝酸钠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 食品伙伴网注: GB2 760-2011已被GB2760-2014替代,亚硝酸钠是可以用于食品生产的食品添加剂,其主要功能是护色剂和防腐剂,被允许使用在腌腊肉制品类,酱卤肉制品类,熏、烧、烤肉类,油炸肉类,西式火腿,肉灌肠类,发酵肉制品类,肉罐头类食品中,规定的*大用量均为0.15g/kg。
 
    对于亚硝酸钠这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处的工作人员介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该遵守GB2760-2011的规定,只要是在限定的使用剂量范围内,并且用于规定的产品类别,食品添加剂就是可以使用的。“像冷冻香肠这种食品,属于肉灌肠,根据GB2760-2011是允许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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