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9日讯 28日,东营市食安办等五部门联合下发《东营市
畜禽 水产品 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 兽药残留超标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方案要求,从现在开始到明年底,在全市开展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畜禽水产品中违规使用抗生素以及非法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质、水产品中非法使用硝基呋喃、孔雀石绿等禁用兽药及化合物、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等行为,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单位,整治不规范使用兽药行为,清理违法违规网站,查办违法案件,公布不合格产品,曝光典型案例,解决和消除畜禽水产品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规范兽药使用行为。
本次整治的重点有,整治规范兽用抗生素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硝基呋喃等禁用兽药以及不按兽药国家标准违规生产的行为。严肃查处不按兽用处方药规定或者无兽医处方擅自销售兽用处方药等行为,同时,东营将实施禁用兽药严格管控制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硝基呋喃等禁用兽药的行为。
整治规范畜禽产品兽药使用行为,严厉打击超剂量超范围用药、违规使用原料药、不执行休药期、不按兽用处方药规定使用处方药、滥用抗菌药物等违法行为。尤其是生猪、肉牛、肉羊等重点产品,方案要求监管部门严厉打击饲料中添加“瘦肉精”、养殖过程中饲喂“瘦肉精”、向养殖户销售的兽药中添加“瘦肉精”、收购贩运含“瘦肉精”活畜、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规范养殖环节水产品兽药添加行为,以黄河口大闸蟹、海参、甲鱼等为重点品种,开展水产品集中治理,严厉打击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药物、孔雀石绿等违禁物质的行为。整治规范网络发布兽药信息及销售兽药的行为,严厉打击利用网络违法宣传、销售兽药行为和利用网络发布假劣兽药信息、销售假劣兽药尤其是硝基呋喃、孔雀石绿等具有抗生素功能的禁用化合物的违法违规行为。整治规范畜禽水产品市场销售行为,对不建立查验记录制度、不使用“一票通”等销售凭证的销售者进行重点监督,敦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履行市场准入等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在销售过程中随意添加使用硝基呋喃、孔雀石绿等禁用兽药及化合物的行为。
方案同时要求,食药监管部门整治规范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和暂养行为,要求食品经营单位的进销货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整治过程中,对涉及上述重点食品领域涉嫌犯罪的案件,相关监管部门将依法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对可能涉嫌食品犯罪的线索,将**时间通报公安机关,会同公安机关迅速组织力量调查处理,严禁执法部门以罚代刑。
专项整治行动从2016年9月开始,至2017年12月结束。整治行动期间,相关部门将加大对抗生素等兽药、禁用化合物的抽检力度,强化抽检结果利用,抽检信息及时上传汇总。要求各县区每月上报抽检信息,梳理分析不合格信息,增强发现问题的靶向性,加大查处违法使用抗生素、禁用化合物的针对性。对于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跟进实施检打联动,追溯问题源头。重点突出人畜共用抗生素药物及禁用化合物、容易滥用兽药的监督抽检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