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食用农产品抽检结果不公示最高罚款3万元

百检网 2021-11-15
   为了让市民更直观地了解产品信息质量,西安市 食药监局决定在 食用农产品市场建立信息公示制度,要求在9月10日前,食用农产品市场应当在市场显著位置,建立食用农产品安全 管理制度和 统一的信息公示牌。
 
  根据规定,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应当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并公开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数据信息。公示牌内容包括: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结果,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市场投诉举报电话,食品药品监管所投诉举报电话,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处理结果公示。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行使监督权力,对未公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数据信息的市场开办者实施行政处罚。未在醒目位置及时公布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结果以及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处理结果、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百检能给您带来哪些改变?

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客户案例展示

  • 上海朗波王服饰有限公司
  •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长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纽特丝纺织品有限公司
  • 无锡露米娅纺织有限公司
  • 东方电气风电(凉山)有限公司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