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市
一、完善组织机构。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开发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成立三级食源性疾病管理网络领导机构和专家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成立食源性疾病管理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加强对食源性疾病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指导;二是建立管理体系。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建立县乡村三级食源性疾病管理体系,完善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疗机构与疾控机构有效工作衔接机制,规范各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充实食源性疾病事件应急处置机构,加强县乡村三级食源性疾病应急队伍建设。三是加强监测防治,规范县乡村三级食源性疾病管理网络报告和流行病学调查与卫生学处理程序,提升应对食源性疾病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二、明确工作职责。依托县乡村三级食源性疾病管理体系,对食源性疾病或疑似食源性疾病病例的救治、监测、报告、流调、处置、跟踪随访以及食源性疾病防治宣传等工作,进行详细的职责分工,明确县级医疗机构、县级疾控机构(卫生计生监督机构、乡镇级医疗机构、村级医疗机构的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员,确保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三、落实目标责任。各县(市区、开发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与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目标责任书内容。
四、建立完善预案。各县(市区、开发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各自制定食源性疾应急管理预案并组织实施,做到分工明确、流程清晰、报告及时。各级应急管理预案相互衔接,协调统一,形成完整的管理链条。
五、强化信息报告管理。完善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及食物中毒信息报告系统和程序,明确信息报告人员,确保信息上报准确及时。
六、加强流调和卫生处理。疾控机构加强属地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流行病学调查职责,提高检验检测能力水平,在标本采样、保管、运送、检验检测等环节加强质量控制管理。加强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卫生处理。
七、组织业务培训。依托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对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相关医务人员进行食源性疾病培训,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
八、应急处理演练。各县(市区、开发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订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应急处理演练计划,每年在春、秋两季定期组织开展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应急处理演练,提高各相关部门、各相关机构之间协调工作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事件及其危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
九、加强督导检查。组织属地疾控机构(卫生计生监督机构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每季度对各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食源性疾病防治、宣传和信息报送等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食源性疾病工作落实到位。
十、拓宽宣传渠道。制订食源性疾病防治宣传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会同食安办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大力开展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防治宣传工作。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传单、展板和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形式,广泛宣传具有季节特点、地域特点、民俗特点的食源性疾病医学知识,普及食源性疾病防范知识,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