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改方案终于艰难出台——5月5日,
《方案》明确,从2017年1月1日开始,放开所有盐产品
与此同时,食盐也不再由政府定价,而是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
“这是一大突破。”有着“中国盐业反垄断**律师”的邹佳莱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分析,生产企业进行食盐销售,盐矿产出的盐可以直接进入调味品加工厂,甚至是大型超市,简化乃至省去了批发环节,食盐价格有望大幅下降。
原食盐专营暴露问题日益严重
食盐专营制度在我国有悠久的历史。
《重庆晚报》在2010年的报道中称,制盐企业出售食用盐给专营盐业公司的价格每吨约为四五百元,而盐业公司往其中加碘只需投入二三十元,但加碘食盐供应给零售终端的批发价就涨至约2000元/吨,零售商卖给普通消费者更涨至1.4元/500克,相当于2800元/吨。
出现这样的暴利,其根源就在于垄断。根据2013年修订后的《食盐专营办法》,食盐在生产环节实行定点生产制度,在批发环节实行许可证制度,运输环节需要食盐准运证,食盐零售单位必须从拥有批发许可证的企业购进食盐,零售价格由国家制定。
2013年以后,食盐专营制度在生产、批发、运输、零售四个环节中,前三个环节均采取审批制度,而在零售环节由历史上的“官卖”改变为了“民卖”,不过价格依旧由政府决定。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张春晓此前撰文说,我国大部分地区的盐政管理和经营队伍是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各地盐务局是盐业管理政策的制定者、盐政执法者、生产企业的上级主管,同时又是盐产品的经营者,盐业体制政企不分,*终导致食盐专营的弊端日渐凸显。
国信证券分析师刘鹏表示,食盐专营暴露问题日益严重,导致产销链条断裂,生产者提高产品质量和创新积*性低,消费者选择权受限,且流通环节垄断易滋生腐败。
对此,自2001年至2011年之间,国家有关部门曾六度提出取消食盐专营制度的改革方案,但因多种原因未能实施。2014年,第七套盐改方案由国家发改委通过,方案的核心就是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
食盐价格短期内有望下降
针对食盐专营,完善的核心点在于引入活水,增进竞争。
具体措施是,在生产环节,不再核准新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确保企业数量只减不增。鼓励食盐生产与批发企业产销一体。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食盐生产领域,与现有定点生产企业进行合作。
在批发环节,坚持批发专营制度,以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为基数,不再核准新增食盐批发企业,鼓励食盐批发企业与定点生产企业兼并重组,其他各类商品流通企业不得从事食盐批发。
这样的修改看似更加严格,实则已经取得了巨大进步。《方案》明确,取消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只能销售给指定批发企业的规定,允许生产企业进入流通和销售领域,自主确定生产销售数量并建立销售渠道,以自有品牌开展跨区域经营,实现产销一体,或者委托有食盐批发资质的企业代理销售。
《方案》还取消食盐批发企业只能在指定范围销售的规定,允许向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购盐并开展跨区域经营,省级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省经营,省级以下食盐批发企业可在本省(区、市范围内开展经营。
备受关注的价格方面,《方案》提出,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
东吴证券研究院马浩博也认为,放开后普通食盐的价格会由于各方抢占市场出现下滑,但食盐的价格便宜以及必需品的特性,决定了消费者的价格敏感度较低。
基于此,《方案》出台或许也并不意味着食盐价格就此将一泻千里。
马浩博分析,随着人们对健康意识日益增强,品种盐将是未来必然的发展方向,目前品种盐占国内食盐消费量的比例不足10%,和发达国家相差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