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实习记者 马静之 通讯员 严德全近日,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印发了《关于海东市进一步加强
《意见》确定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基础设施改建、量化分级管理等总体合格率2017年底达到95%以上的硬性指标,明确了县(区、乡人民政府和市、县(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各学校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的相关责任和工作要求。要求各县(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始终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列入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工作部署和督促检查,积*争取学校食堂相关扶持政策;建立学校食品安全联动监管机制,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合力,加强对学校食堂以及周边餐饮单位、食品经营户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对达不到规范要求的学校食堂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供餐,直至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启动行政问责机制,对相关人员实行行政问责。各学校严格按照食品安全规范要求,优化学校食堂内部空间布局,改建(扩建粗加工间、配菜间、面点间、原料库等场所,配齐冷藏、冷冻、消毒设备;要建立以校长为**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