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清明将至气候温湿 祭祀食品食用需重新加工防变质

百检网 2021-11-15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叶祯随着清明节和“三月三”的临近,市民祭祀扫墓和春游踏青等户外活动和集体聚餐活动增多,就此,昨日下午,自治区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 消费警示,提醒市民清明节和“三月三”期间注意 食品安全。
 
    警示称,4月气候温湿多变,各类病原微生物生长繁殖,容易导致食物腐败变质,易引发群体性 食品安全事件。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特别提醒消费者应提高防范意识,确保节日消费食品安全。
 
    **要注意的是,市民在外出踏青购买食品时,应尽量到持有合法《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超市、商店等正规食品经营场所。烧猪、香猪、白切鸡、发糕、馒头是祭祀常用食品,但随着气温持续升高,上述食品*易变质。因此,在选购和食用过程中,应注意存放的温度和条件,并尽快食用完毕。同时,消费者不宜到露天经营或无防蝇防尘设施,无食品专用器具等摊点购买此类食品。
 
    五色糯米饭、艾糍粑、粉蒸肉、黑糯米酒是广西“三月三”的特色食品,深受消费者的喜爱,在选购上述食品时应注意观察食品外观,一旦出现变味、变色、沉淀、浑浊、杂质、絮状物、发霉等感官异常现象,说明食物很可能已经变质,应避免购买食用。
 
    这几天,经常看到网友在本报老友群称,要选择礼包回家过节。消费警示也提醒,在购买预包装食品时,应选购包装袋完好无损,食品包装上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重要食品信息齐全、清晰、有效的预包装食品。如发现漏气、食品外观不完整、污秽不洁或混有异物的不宜购买。特别要对绑赠、促销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行认真查验。而在选购散装食品时,应选择加贴标签、且标注有生产者产品信息和经营者信息的散装食品。
 
    节日期间,难免会在外就餐,就餐前应选择具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标示“笑脸”“平脸”的饭馆就餐。
 
    祭祖的食品大家都会拿回家食用,要提醒的是,在加工和制作烤猪、染色糯米饭等祭祖食品时,不要使用来源不明和安全无保障的添加剂、染色剂。加工生熟食品的刀具、案板和盛放生熟食品的容器应分开使用,避免交叉污染。食用祭祖后的食品必须重新加工,烧熟煮透。防止腐败变质和预防食物中毒。在外活动时,切勿采集未食用过或不认识的野生果、野生蘑菇和野蜂蜜。一旦食用后出现中毒症状,要立即催吐,并尽快就医。
 
    节日期间市民如果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与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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