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3月27日,海口龙华区
经现场检查,发现该铁皮屋内存放着27种过期食品以及各种包装用薄膜袋、塑料罐、标签贴等。在一包湘鱼的小食品包装上,标的生产日期为2014年10月8日,而其保质期为9个月,应于2015年7月8日过期。像这样的过期食品还有山楂、泡淑竹笋等,有些甚至超过保质期一年多。执法人员还发现几箱用于包装橄榄、话梅的塑料瓶和不干胶标签,以及一叠写有“牛肉干”的塑料包装袋,不干胶标签上的食品生产企业是广州一家公司,但并未标注生产日期。在铁皮屋一张书桌的抽屉里还发现有十多张送货票据,其中送货抬头有:“龙华旭日”、“桃里园”、“美加乐”等店。
在现场,执法人员对一名自称是工作人员的女子作询问笔录。该女子称,老板在三亚,货是老板进的,食品也不是她们包装的,她们只是负责把这里的货送到订货商那里。该女子透露,现场的包装薄膜袋、塑料罐和标签贴是老板委托别人加工所提供的。
经执法人员检查清点,现场共有42种“未过”保质期和27种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其中放在封口打码机旁的几包“亚城花生”,有3袋未印有生产日期,另外3袋生产日期为2016年2月18日的“亚城花生”存在二次封口打码的情况。由于该批食品涉嫌属无证生产经营、篡改生产日期等违法食品,龙华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封口打码机做了原地封存,并对该铁皮屋的各种食品进行查封作进一步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