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网购四盒“玛咖” 获赔十倍货款

百检网 2021-11-15
    本报讯(通讯员 马文雪原告黄某某于2015年5月4日在天猫商城某藏药馆旗舰店(被告购买了该公司生产的金诃精玛枸片4盒,共支付472元。其产品含有 婴幼儿、哺乳期妇女、孕妇不宜食用的 玛咖,但产品并未标注。原告收货后,要求被告退还货款472元并支付十倍赔偿金4720元。
 
    张家港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在被告处购买诃精玛枸片,可证实双方存在买卖合同关系,故对原告消费者身份予以认定。因相关产品所含原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被告作为产品销售者未尽到标识法定义务,违反相关法律,应予退款并支付十倍的赔偿金。
 
    法官提醒:《 食品安全法》及其他法律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包括对与卫生、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食品中含有新食品原料的,其产品标签标识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要求。未按国家规定对不适宜人群及食用限量作出标识,违反了食品安全标准法律规定,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有权要求赔偿。

百检能给您带来哪些改变?

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客户案例展示

  • 上海朗波王服饰有限公司
  •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长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纽特丝纺织品有限公司
  • 无锡露米娅纺织有限公司
  • 东方电气风电(凉山)有限公司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