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形势日趋向好。
以实施“放心餐桌工程”为重点,强化日常监管,确保饮食安全。2015年,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监管职责无缺位、监管区域无盲点、监管对象全覆盖、监管环节无断链”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无遗漏监管方式,实行网格化监管,把监管区域、监管对象、监管责任落实到人,监管覆盖率达****,全面筑起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防线。全市餐馆、学校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持证率达98%以上,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率达****,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率达****。
以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2015年,我市先后开展了肉及肉制品专项治理行动和食用油、现制现售乳制品、火锅底料等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 开展了重点人群和重点环节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如春季、秋季、冬季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全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和“农家乐”食品安全、农村牧区集体聚餐等专项整治行动。各项整治检查均做到了工作有方案有总结、数据有统计、督查有整改。2015年在各项专项检查中共出动执法人员58874人次、检查餐饮单位28941户次,没收违法所得49.28万元。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切实解决了餐饮服务环节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时处置了食品安全问题。
深入推进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有效提高。2015年继续深入推进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对不同业态餐饮业实行分类管理、动态监管。截至1月1日,全市12925家餐饮单位中,已评定餐馆11026家,量化分级管理率达88.08%。大型以上餐饮企业322家,已量化316家,量化评定等级B级以上的占73.9%;学校食堂共计461家,已量化438家,量化评定等级B级以上的占70.3%。未发证餐饮单位占全部餐饮单位的3.14%。
深入推进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餐饮服务整体水平得到提升。2015年,继续在全市深入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并将经营管理松懈、日常动态管理评定得分低的示范店清理出示范**队伍。截至目前,示范店总数已达到511家。通过不断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和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带动和辐射作用,有力地促进了鄂尔多斯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稳步提高。
加大农村牧区集体聚餐监管,群体食物中毒事件“零事故”。2015年,加强了对农村牧区宴席分类指导,对5桌或50人以上(东胜区为3桌以上的农村牧区集体聚餐实行申报备案制度,建立档案,实行信息化管理;明确申报备案规程。明确农村集体聚餐申报范围、方式、内容及要求,凡居民需要举办5桌或50人以上家宴的,必须提前3天向当地村嘎查(或社区申报办宴情况,并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加强对农村流动厨师的规范管理。要求各乡镇食药监管所对农村流动厨师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掌握辖区内农村流动厨师的基本情况,并进行登记建档,将无健康证、培训合格证,未按食品安全规范操作的农村牧区流动厨师纳入“黑名单”管理,并予以公示。
深入开展餐饮服务单位“文明餐桌”创建行动,全力打造鄂尔多斯“文明餐桌”。2015年,制发了《全市餐饮服务单位“文明餐桌”实施方案》,截至目前,全市开展“文明餐桌”创建活动的餐饮服务单位达到10599家,其中,学校食堂、大型餐馆开展率达****;东胜区、康巴什新区、伊旗餐馆文明餐桌开展率达****。同时,市文明办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了“文明餐桌”示范店评选活动,评选出54家示范店、示范食堂。树立了一批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管理科学、服务周到和消费者满意的餐饮品牌,发挥了示范**作用,带动了全市餐饮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健康规范发展。
加强与食品安全成员部门合作,努力形成共抓共管格局。2015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市教育局、民政局、建委、交通局、旅游局及民委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学校食堂、旅游景区餐馆和农家乐、建筑工地食堂和清真餐馆、鲜奶吧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联合督查工作,确保了重点人群的食品安全。
今年,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以新的机构改革为契机,全面建成覆盖“市、旗、乡、村”四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不断完善餐饮服务监管举措,创新监管方式和方法,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就餐环境。 (谷岩